小说名:《穿书:心机美人她强嫁帅兵哥》
主角配角:田欣怡方墨
简介:穿越后,我成了小说里的可怜女配。 原文里,女主为了上大学,让原身替嫁,从此一生痛苦。 换我来到这里,我当然不会当女主工具人。 于是,我抢走女主的空间机缘,烧掉她的录取通知书,让她好好嫁给村长儿子。 而我?当然是变美,找机会嫁给帅军官,过上幸福生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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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推开木门又合上,田欣怡死死盯住炕头闪着金光的枯枝,枯枝拇指粗细,两厘米左右,倒在田欣欣枕边。
田欣怡悄声上前,出手迅猛如雷,抓住枯枝,死死攥在手里,快步走出房间,关上门,跑到旱厕去。
褪去金光,枯枝显出真正的样子,通体碧玉,散发股股药香。
没有刀,田欣怡不敢用周围的石块划破皮肤,怕感染。狠狠心,盯准手背上的一条血管,用犬牙咬破,好在是冬天,手被冻得自带麻醉效果。
成股的血淌下来,田欣怡赶忙将枯枝按在伤口上。
微弱的吸力从枯枝传来,血还在不停的流,大量失血让田欣怡两眼发黑,这具身体营养不良,还给田家当牛做马,内里早已千疮百孔。
不行!
感受到枯枝是真想把她吸干,且不断排斥与她建立契约。
田欣怡拼着最后的力气,将粘在手背上的枯枝撕下来,连带一起的还有一层皮肉。
“嗬——”十指连心,手背也不遑多让,疼得田欣怡心跟着一起抽抽。
攥住不断挣扎的枯枝,田欣怡一把塞进嘴里,发狠的嚼。
“啊——”凄厉的惨叫在脑海里响起,灵魂似也被震碎,痛到极致反而让意识清醒,田欣怡抬手辅助颤抖的嘴,一点点将枯枝磨碎,吞进肚里。
惨叫渐消,胃部升腾起一股暖流拽住田欣怡即将崩溃的神志,修复千疮百孔的身体,手上的伤口和冻疮也全部消散,只是黝黑的肤色没变。
吞噬了枯枝,田欣怡之前咬破的伤口处多了颗红痣,里面有半立方米的灰色空间,只有保鲜功能,最有价值的是那个巴掌大的玉瓶。
玉瓶里有一颗美颜丹,一颗生子丹,最重要的是有七颗绝嗣丹。
美颜丹能将人身体调理到最佳状态,生子丹同房后服下便能怀孕,孩子生下来智商极高且会对母亲产生依赖,而绝嗣丹,顾名思义,让人绝育的丹药,无色无味,一颗下去,只有服用生子丹才能怀孕,两颗下去,就算生子丹也不行。
不过玉瓶里的丹药,不管哪种,都有调理人身体的功效。
“二妹,你在里面不?”外头一道清脆的声音,是田欣欣。
往常田欣欣都是等天大亮才起,今天这么早起,看来是感应到金手指被抢走。
“是俺,俺肚子疼,马上就出来了。”田欣怡应声,检查完身上各处,磨蹭一会儿,才开门出去。
果然,田欣欣还守在门口。
“姐,这冷滴天,你咋在外头等?”
“俺这不也是肚子疼,憋不住了。”说着,田欣欣却没有进去,一双眼在田欣怡身上打转。
干瘦,长相寡淡,皮肤黑黄,龇着大牙傻乐,和平时没什么不同,可田欣欣心里就是坠得慌,总觉得田欣怡身上有什么重要的东西。
“姐,俺去伺候军儿起床了啊,天要大亮了,等会儿还要下地哩。”田欣怡说完,小跑进屋。
田欣欣望着田欣怡的背影,心里空落落的,极为不安,最后只能安慰自己,是因为志愿结果快要出来了,这几天自己才会焦躁。
不愧是女主,长相确实漂亮,鹅蛋脸,浓眉大眼,红唇,前凸后翘,皮肤是村里独一白,无怪田父田母对她优待几分,还让她去识字,为的就是卖个好价钱。
回到炕上,田欣怡琢磨着未来,明天就是田欣欣通知书寄来的时间,寄信员因为天黑地滑,在田家村村口摔了一跤,昏了过去,还是村里人去上工才发现。
她只要守在村口,等寄信员倒地 ,拿走田欣欣的通知书,回来正好是烧水的时间,到时候一把扔进灶里,谁也不知道。
不过看今天田欣欣的反应,金手指能抢,但女主也会有感应,作为女主命运的转折点,通知书带回来不保险,必须在外面就销毁,以防万一。
正好田家有火折子,明早一起揣去。
等解决完女主通知书后,就是确保女主和田大勇结婚,如果世界意识不从中作祟,这件事基本是板上钉钉。
可之后,她该如何离开田家村?思来想去,田欣欣把目标放在了在大西北当兵的田大哥,田强身上。
田强运气好,自身也肯努力,今年进了西北第一军区,按剧情,大嫂李妞妞这时候已经怀胎八月,下个月就要生下田强长女,田甜。
原剧情里因为田欣欣被京城的大学录取,田欣怡被替嫁给田大勇,田母要照顾田军走不开,最后是去请李妞妞的妹子李盼弟去伺候李妞妞坐月子。
而李盼弟和军区一名身份很高的军官发生关系,结为夫妻,虽后来离婚,军官也给了李盼弟京城两套四合院,10万元存款。
文中李妞妞没少巴结炫耀她这个飞黄腾达的妹妹。
那个军官,名为方墨,文中描述仅寥寥几句,不过却能从中窥见其非同一般的家世。
大将军爷爷,富豪独女奶奶,身居要职的父亲,京大教授的母亲,以及在活跃在政商各界的伯伯舅舅,而方墨则是他这一代唯一的男丁。
七零年,人们的思想普遍重男轻女,就连21世纪都有,更别论现在。
看文描述,方墨是个责任心极强的人,顶着方家和林家多人的压力,硬是娶了李盼弟,婚后也是相敬如宾,最后还是李盼弟多年无所出,被抓住出轨军区旁村里的一个知青,才离婚。
方墨……
田欣怡作为孤儿,从小就想往上爬,成为人上人,可现代社会,资源只会出现在不缺资源的人手里,她一个无权无势的孤儿,供养自己读完书,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尚且不易,如何能爬到金字塔顶端?
现在这么一份一飞冲天的机会摆在面前,她有什么理由不抓住?
只需要她前往西北第一军区,抢走李招弟的机缘,和方墨生下方家唯一的孙子,她就可以飞跃阶级,生子丹能让她没有孕期反应无痛生下孩子。
多么好的机会啊,田欣怡心里升起名为野望的熊熊烈火,谁也不能阻止她前往第一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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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嗒——”低矮的院墙,一个瘦弱身形敏捷跨越。
顺着村后小路,一路遮遮掩掩跑到村口歪脖子树后躲着。
好冷--
害怕错过寄信员,田欣怡不敢睡,即使白日一整天的劳作让她身心俱疲。
虽然这具身体早就适应了高强度劳作,可一整天在地里跟牛马一样不停的干,就算田欣怡偷懒也是累到全身麻木。
真正从事高强度农作后,田欣怡才发现体力劳动有时比脑力劳动更折磨人,身体累到极致,生理性的就让人神经麻木,心里压抑。
田家村身处北部,多平原,前几年更是将周围的树砍伐几尽,寒风呼啸而过,毫无阻碍,直直拉过人的皮肤,等人反应皮肤早就被划出多条口子。
周围一片漆黑,田欣怡觉着自己都要被冻成根冰棍了,黑暗里传来一声响,伴随着一个男人的呻吟。
等了会儿,确认男人不再发出动静,田欣怡才循声找到男人摔倒的地方。
在黑暗适应许久的眼睛,勾勒出物体模糊的轮廓,辨认出布包所在,田欣怡伸手进去掏出所有信封。
信封有五个,光线太暗,无法辨认哪份是田欣欣的,时间紧迫,田欣怡掏出护在怀里的火折子,将五个信封叠在一起,放在火折子上,打算一起烧尽。
就在火星要燎上信纸的一瞬,被乌云遮蔽许久的月亮露出头,冷白的光将黑暗化作墨蓝色,模糊的视线也清晰许多。
算了——
将信封挪开,田欣怡在月光下仔细辨认信封上的字,字是繁体字,跟简体字有些区别,好在田家村就田欣欣一人报名,其他全是外姓知青,不然今日这些信封恐怕是要一起成灰。
京城大学寄,田欣欣收。
找到了!!
撕开信封,田欣怡仔细核对,确认里面的通知书是田欣欣的。
然后敞开外衣,围出一个空间,挡住寒风,将写着田欣欣名字的通知书点燃,微弱的火光燃起,烧尽了田欣欣的未来,却是田欣怡新生的土壤。
直到最后一点信纸化为灰烬,这两天压在田欣怡心上的石头才挪开。
田欣怡不是没想过顶替田欣欣去读书,可她不敢赌,女主光环不会和她讲理,不如开始就把这条路断了,谁也不要走。
把剩下的信封塞回布包,田欣怡摸着来时的路,赶回田家。
翻进院墙,天蒙蒙亮,田欣怡悄声走进厨房,将先前收进空间的破旧棉衣棉裤拿下来换上,盖住身上苦涩的青草味。
田家村的风很邪门,总是夹杂着草涩味,人在外面待久了,全身都是。
以防女主怀疑,田欣怡在出去前只穿了薄薄两层秋衣,将棉衣棉裤放在空间里,等回来后换掉。
作为女主,田欣欣狠辣有余,理智不足。现今她还待在田家,田欣欣也没嫁出去,没得到通知书,如果她表现出什么异常,冷不丁田欣欣就会把矛头对准她。
正面跟女主对上,她没任何倚仗,根本不占优势,最好还是藏在暗处,等待时机,前往西北。
把换下的外衣裤收进空间,田欣怡开始抱柴,添水,准备烧水。
至于为什么不把田欣欣的通知书收进空间,主要是她害怕女主光环,让她的空间失灵或失控,吐出女主的通知书,只有通知书这个东西完全消失,她才会安心。
就算之后女主发现异常,找机会去县城寄信询问,等京城大学回信,一来一回至少要一个半月,那时候按计划她已经到了第一军区,女主的一切跟她再也没有关系。
“嘎吱——”田欣怡掏出火折子点火,玉米叶燃起青烟,厨房门就被推开,一道冷风打来,吹灭火星。
田欣怡回头,田欣欣正逆光站在厨房门口,天还很昏暗,背着光,田欣欣的表情愈发模糊难辨。
“姐?”田欣怡出声。
“你在干什么。”田欣欣质问,语气很冲,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只是很烦躁,看见坐在灶台前的二妹,心头又慌又乱。
“俺、俺在烧火啊,姐,你咋了?魇着了?”田欣怡满脸无辜,任由田欣欣要把她皮肉剥开的眼神在身上刮。
“姐?”田欣怡担心的走向田欣欣,搓搓沁凉的手,搭上田欣欣胳膊,牵着人进来。
将田欣欣按在矮凳上,田欣怡手脚麻利的点燃柴火,橘红的光打在田欣欣白皙侧脸,衬得那双漆黑凤眼愈发幽深。
“姐,你到底是咋了?有事儿跟妹说一下,妹子没文化,但只要你说,俺一定帮忙。”田欣怡跟着原主的设定,不走心的说着安慰话。
“妹子,你觉得大勇哥咋样?”出乎意料,田欣欣开口就是田大勇。
心一跳,田欣怡添柴的手微顿,又自然的接着动作。
“大勇哥?大勇哥可是高材生,咋村头一个初中生哩,还是村长家大儿子,跟咋姐你啊那是这个。”田欣怡竖起大拇指。
“姐,你是想大勇哥了?”
没理会田欣怡的打趣,田欣欣眼睛滴溜溜打量田欣怡两圈,定在田欣怡尚算清秀的眉眼上,笑起来。
“是啊,大勇哥确实好,可我怕是配不上。”田欣欣看着灶台里熊熊燃烧的火焰,轻声道。
田欣怡猛拍大腿,激动得张嘴嚷嚷,“姐,你咋就这样想?咋村除了你还有谁配得上大勇哥,要俺说,你和大勇哥那是天生一对儿!”
厌恶的擦掉脸上的口水,田欣欣转头看向眼前不过年仅18就一脸老态,满身粗鄙的村妇,不免觉得自己多想,竟会认为这种人能威胁到她。
“好了,我去收拾收拾,你接着烧水吧。”田欣欣意味深长的看了田欣怡一眼,带着不加掩饰的高傲转身离开。
站在厨房,田·粗鄙农妇·欣怡,面无表情的看着外面走得婀娜多姿的背影,关上厨房门,倒出开水,开始洗脸烫脚。
至于空间里的丹药,田欣怡还不打算动,田欣欣还是有意让她替嫁,寡淡的容貌对她是保护,田大勇不会看上一个无颜没文化的乡下村妇。
女主的轻视让她心情美妙,这场博弈目前她仍占据主动,一切都往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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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一早,田家村就热闹非凡,一群平时着急忙慌上工的人围在村口,人声嘈杂,田家在村尾,田欣怡在田家小院里都听到几句含糊不清的话。
吃完饭,还在屋里磨蹭的田欣欣听到动静,嘭一声甩开门,朝村口小跑,连扎到一半松松垮垮的头发都没管。
“诶,大妞儿,干啥去?!”田母看着转眼就跑远的背影,高声喊。
“我去看看。”远远传来田欣欣娇俏的声音。
田母摇摇头,“哎,这大妞,马上都是要当人媳妇的人了,还这么不懂事。”
田欣怡小口啃着凉透的红薯,没有应声,反正田母只是嘴上说说,对田欣欣这个金疙瘩,在她嫁进村长家前还是十分纵容。
在田母眼里马上要跟田大勇订婚的田欣欣已经不是田家人了,而是村长儿媳妇,要客气招待。
田欣怡表示无语,所以田家啥脏活累活都等着她这个田家仅剩的闺女做呗。
手里的红薯是已经发过芽的,田军咬了一口,难吃,扔到一边,自然顺延到田家厨余垃圾桶,田欣怡身上。
虽然红薯有一股霉苦味,但胜在个大,口感绵密,吃一个能顶半天。
田欣怡不嫌弃,能吃饱就行,她从来不矫情,在什么样的位置过什么样的生活。
拍拍手,将最后一口红薯皮也扔进嘴里,田欣怡打水洗碗,缸里的水刺凉,手指冻红,跟五根胡萝卜一样,瘙痒刺痛在指节缝里作乱。
快了、苦日子就要到头了。
活动僵硬的十指,田欣怡平静的跟在田母身后一起去地里。
走到村口,聚在一起的人还没散开,田母是田家村八婆队队长,自然不能错过,瘦小的身躯在人堆里穿梭,细胳膊薅开两边的人,硬是挤到前排。
田欣怡见缝插针,跟在田母身后,也获得了第一排的观影位。
还不等田欣怡站稳,一旁的大婶就拉住她的手,跟她小声嘀咕。
“田二妞,你不知道多大的阵仗,俺刚进来就看见李村医拿他那巴掌长的针往这小伙儿身上扎。
额滴乖乖,也不怕把人扎死。”
跟她说话的是隔壁田志媳妇,按理说她应该叫声伯母。
“诶,伯母,怎么个事儿?”
见田欣怡捧场,田志媳妇投去赞赏的眼神,咂吧嘴,开始滔滔不绝一顿输出。
内容奇葩,充分贯彻农村人天马行空的巨大脑洞,好好的年轻送信小伙儿,成了骑着偷来的自行车跟村头寡妇私会的混混。
天大亮,田欣怡看清小伙的长相,虽说是有那么些猥琐,也没穿送信员工作服,但也不至于这么离谱吧。
编得还有头有尾,好似就坐在小伙儿自行车后座亲眼所见,要不是田欣怡是事发第一目击者,保不齐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嘴里不时应和,眼睛在人群里找女主的身影,居然不在?
嗯?
散落在一旁的布包,袋口打开,露出信封一角。
她走之前明明将信封完好的放进布包里,将扣子扣上的。
散落出来的信封,还是整齐的叠在一起,只是少了一封。
心头一跳,田欣怡视线滑过围观人群,最后定在一个瘦得颧骨突出,脸色铁青,抱着个孩子的女人身上。
林知青,林秀玉,三年前到田家村,长相秀美,据说家里条件也不错,只是后来落水,被田壮救了。
田壮是个傻大个,小时候一场高烧,烧坏了脑子,智商只有9岁孩童左右。
田壮父亲早逝,母亲李芳独自一人把他拉扯大,是村里有名的泼妇,就连村长族老都拿她没办法。
李芳是最喜欢占小便宜的人,村里人都看见她儿子救了林知青,那不得把林知青的家底给掏空了。
果不其然,第二天中午村里人就看见李芳从知青院里搬了两大木箱东西出来,没人知道里面装了什么,只是在那之后林秀玉再也没穿过新衣服,开小灶,而是跟其他知青一起吃大锅饭。
而李芳也没揪着林秀玉不放,没让田壮强娶林秀玉,可让村里人大跌眼镜的是,林秀玉在一个月后主动踏进李芳家门,一周后就嫁给了田壮。
听村里大妈说,林秀玉嫁给田壮后,李芳对其轻则辱骂,重则用扫帚打得林秀玉几天下不来床,直到林秀玉怀上孩子情况才好些。
不过这些都是村里人说,必定有添油加醋的成分在,原文里林秀玉可不是善茬,堪称林黛玉的身板,鲁智深的力气,别说李芳打她,她不打李芳都是好的。
且林秀玉天生石女,无法生育,因为喜欢女人,被家族流放到乡下,而她怀里抱着的孩子,身份成谜。
田欣怡盯着林秀玉入神,被一个眼角有细纹,身形丰腴,蜜色肌肤,五官艳丽的女人剜了几眼。
哟~林秀玉的婆婆啊,李芳也是风韵犹存,完全看不出是个35岁的人。
被瞪了也不恼,田欣怡对李芳呲个大牙傻乐,得到对方一记白眼。
没错,傻子田壮也不是李芳的儿子,李芳是田壮他爹从隔壁李村买回来的,只是李芳进门没多久,田壮他爹就死了。
李芳也没另嫁,尽心尽力的带大田壮,十几年过来,在田家村也算有些地位。
其实仔细看,林秀玉瘦归瘦,那露出来的手臂,肌肉线条紧实,抱着孩子这么久,稳稳当当也不晃,根本不是一个长期被虐待的弱女子能做到的。
更何况林秀玉和李芳站在一起,两人下意识贴近,手臂紧贴,李芳说话时,林秀玉那是有声必应。
也就田家村里的人只见过两男的搞在一起,没见过女的,不然就这两人的氛围,怎么说得出两人关系不好的话。
不过小说以女主田欣欣视角展开,对林秀玉着墨不多,文中只说林秀玉在女主接到通知书后,竟也考上了大学,瞒着李芳,抛夫弃子,跑了。
李芳在林秀玉走的第二年,也跟村长开了证明,说要去找林秀玉,带着孩子和田壮一起去了京城,再也没回来。
而林秀玉,最后出现在李招弟嘴里,说是婆婆的大哥有个不争气的女儿,不喜欢男人偏生喜欢女人,去乡下还给爸妈带了个乡下媳妇回来。
这乡下媳妇还拖家带口,带了两个娃一起进门,女儿自己开公司,会赚钱,爹妈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这个乡下老媳妇。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田欣怡”订婚那天,林秀玉就走了,按照林秀玉的性格,走之前应该将一切都安排妥帖了,但千防万防天意难防,李芳病了。
田壮一个傻子,要带孩子,对病到昏厥的李芳束手无策,只能哭喊,最后求路过的李招弟帮忙送李芳去医院。
自此之后,李芳的身体就不大好,而李招弟在到方家后就觉得林老板对她十分客气,甚至送了她一套镯子。
那她何不将这份恩情拿过来呢?
对抢别人机缘这件事田欣怡毫无负担,毕竟她都要抢李招弟最大的机缘方墨了,也不必假惺惺的表示不是自愿,不如要抢就抢个干干净净。
田欣怡一直信奉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现在她吃不饱穿不暖,自然也没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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