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瞎想——谁被谁害了

王建军

晚上,边吃边喝边看电视。山东台公共频道一则新闻挺有意思,引起了我的注意,概括如下:一个小孩子,将一毛钱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警察叔叔拿着钱,把男孩手儿牵,拍照合影后,将一毛钱交到了岗亭。

为何引用这则新闻呢?是因为这让我想起了白天发生在街头的一幕。今天,在滨州的街头,我耳闻目睹了一个年轻的母亲和一双儿女的对话。

“孩子,咱可不能拿一百块钱给他吧!他看起来挺可怜,可谁知道是真是假啊!”

那个被劝的小男孩,约莫五六岁,白白胖胖的,很可爱。小男孩皱着眉,并不领会妈妈的话。一旁的小女孩,可能是他的姐姐吧,默默地看着妈妈和弟弟。

顺着妈妈所指的方向,我看到不远处有一个乞讨者。

对于这种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从某种意义上说,年轻的妈妈也并没有错。她从自己的生活经验出发,首先考虑的是“上当受骗”的问题,可是,如果把“防诈骗”的问题放到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身上,合适吗?

这似乎又是个撕扯不清的问题。

去年春节,我带孩子去北京。在地铁上,面对一个带孩子的女乞讨者,女儿给了她两块钱。我看了女儿一眼,没说话。下车时,我对女儿说:“慈善的是心,管它是真是假。”

我嘴上是这么说的,心里是怎么想的呢?直说吧,这些人能经得起我们的善心吗?虽然只有两块钱。

众所周知,在北京的地铁上,在最显眼的地方,有一句最特殊的口号,叫做“共同抵制乞讨、卖艺等不文明行为。”

我想,肯定是有关方面被这些“乞讨者”伤透了心。至于我自己,当我看到那些人时,我心里会很不舒服,所以尽可能的提前躲开。

生活当中往往是一团矛盾、一地鸡毛。有些事情虽然无趣,但又苦于没有更多有意思的事,记之,聊胜于无吧!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