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渐暗:电影 的“垂死性”

光影渐暗:电影 的“垂死性”
电影曾是 20 世纪最具影响力的艺术载体,如今却在流媒体、短视频的冲击下呈现出 “垂死性” 特征。这种衰退并非单纯的技术迭代结果,而是影像艺术在资本逻辑、技术霸权与人性异化的三重挤压下,逐渐丧失本真本质的哲学必然,折射出现代艺术与精神需求的深刻背离。
技术理性的异化,消解了电影的审美本真性。海德格尔所言的 “技术座架” 全面笼罩影像生产,电影的创作逻辑从 “艺术表达” 转向 “技术复刻”。曾经的电影依托独特的媒介质感与镜头语言的人文思考,构建起独特的审美仪式感 —— 特定场域中的集体沉浸、光影流动中的情感共鸣,是技术无法复制的精神体验。而数字时代的电影生产,沦为算法与资本的附庸,技术手段的滥用取代了对艺术本质的探索,创作的独特性让位于可复制性与消费属性。当电影成为可无限复制、快速消费的数字商品,其独特的审美质感与艺术深度被消解,沦为 “没有灵魂的影像奇观”,这正是技术理性对艺术本质的扼杀。
存在主义视角下,电影的 “垂死” 是意义维度的崩塌。萨特认为,艺术的核心价值在于 “唤醒个体的存在意识”,电影曾以故事为载体,探讨生命、自由、荒诞等终极命题,让观众在光影中直面存在的本质,承担着精神启蒙的使命。而如今的电影深陷功利化泥潭,创作陷入模式化与同质化的困境,内容沦为流量的附庸。为追求商业利益,电影放弃对深刻命题的探索,转向表层的感官刺激,观众也从 “意义的追寻者” 降格为 “娱乐的消费者”。当电影不再承载精神重量,其 “垂死性” 本质上是意义维度的全面失守。
审美现代性的困境,加剧了电影的生存危机。哈贝马斯指出,现代艺术的核心矛盾在于 “商业逻辑与审美自律的冲突”。电影作为兼具艺术属性与商业属性的媒介,曾在二者间保持微妙平衡。但数字时代的流量霸权彻底打破了这种平衡:流媒体的算法推荐让电影沦为 “碎片化内容”,快节奏的消费习惯让观众丧失 “深度审美耐心”。电影的叙事节奏、审美逻辑被迫向快餐化娱乐妥协,具有艺术价值的表达形式与思想深度逐渐消失。这种对商业逻辑的全面妥协,让电影失去了艺术自律性,沦为大众娱乐的附庸。当电影不再能提供独特的审美体验与精神启迪,其 “垂死性” 便成为审美现代性危机的必然结果。
电影的 “垂死性” 本质上是艺术精神在技术与资本双重挤压下的衰落。它警示我们,真正的艺术进步不应以牺牲本质价值为代价,电影若想摆脱 “垂死” 命运,必须回归艺术本真,在技术创新与人文精神间寻找平衡,重新成为唤醒个体精神、叩问存在意义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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