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我们已经不止一次被朱元璋的军事才能所惊讶,也被他残酷的刑罚手段所吓到,现在要说的是朱元璋建立明朝的制度。
先说法制建设,朱元璋策划的明初四大案,让我们知道了他要建立一个法制社会的决心。他不仅制定了完备的法律,还想法设法的普及法律。他将犯人的罪行和处罚方式写入了《大诰》当中,采用案例解析使老百姓能够生动形象的了解方法,不止如此,若犯罪,家里藏有《大诰》,则减刑,这也是朱元璋“推销”《大诰》的“营销手段”。
接下来说说朱元璋的一些特殊规定,其中之一是不同地位的人去世的时候叫法是不一样的,若说错,很有可能惹来杀身之祸;其中之二,将百姓划分成各种职业户,比如军户、医户、厨艺户这样,其中之三,严格的规定当官的衣食住行,其中之四,为全国几乎所有的行政机关配了“说明书”,其中之五,规定农民只能在自己的生活范围活动,其目的在于各司其职,互不干扰,但太过死板,太过僵化,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生出许多的弊端。
最后,说说明朝最具有鲜明特征的一个群体-锦衣卫。直属于皇帝命令,可自行逮捕犯人并关押,在明初四大案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是皇上的耳目,固然能为皇上收集情报,但游离在司法系统之外的产物,终究会有不可控制的时候。朱元璋创造了它,也认识到它的可怕,于是,下令废除了这个机构。
朱元璋是一个天生当皇帝的料,他所制定的这些制度其实在明初时期还是非常有成效的,对于战后的迅速发展和恢复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不是每一个皇帝都如他这般精明、勤勉,如他这般能够真正一言九鼎,在他死后百年,这些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明朝的发展,从而使明朝走向灭亡。不过,明朝的灭亡并不能归结于这些制度,毕竟这些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况且朱元璋也不能预料他百年之后的事情。
可以说,对于朱元璋来说,他已经做的足够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