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会议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化以案为鉴、坚持警钟长鸣,持续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纪学习教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就容易走歪路、入歧途,随时可能“栽跟头”。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常态化学好党纪作为秉公用权的“行动指南”,始终把党纪常学于实、常记于心、常守于行,切实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把党纪常学于“实”,做到实中有“思”。“行之苟有恒,久久自芬芳。”党纪学习不可“一阵风”“雨过地皮湿”,避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式的学习,而要实实在在学、真真切切悟。党纪学习教育是全党性的集中教育,涉及面广、针对性强,党员干部要发扬“钻”的精神,将《条例》作为枕上书,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知行合一学,在真学真懂真遵上下功夫,做到常学常思、常学常用。要自觉加强廉政教育,把学党纪作为强筋壮骨的必修课,用好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随时随地学,经常对照党章“醒醒脑”、对照准则“提提神”、对照条例“补补钙”,常思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把为谁用权、怎样用权的关键问题融入日常,让党规党纪印在于心、内化于心,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把党纪常记于“心”,做到心中有“戒”。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持久战,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而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时至今日,无数知纪破纪、知法犯法的“老虎”“苍蝇”都在警醒着我们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实现新突破,身为党员干部,我们在通过身边事、身边人警醒自己的同时,要常怀敬畏之心,担起工作之责,主动抵制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诱惑风险,处理好“公与私”“情与理”“法与欲”的关系,始终做到心中有“戒尺”,做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公仆。
把党纪常守于“行”,做到行中有“纪”。“思想指引制度建设,制度推动思想落实。”树立实绩最重要的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了纪律规范,赋予了制度新的生命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常把党纪学习与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完成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保障各项工作在遵纪守法的轨道上正常运行。要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展现纪律严明、敢闯善为的新时代党员干部形象,以新风正气润民心、成事业。身为党员干部,要加强自我管理,守住廉洁底线,以人民群众的问题为问题,以人民群众的期盼为期盼,只有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才能使一切决策部署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反映民情,真正回答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道历史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