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第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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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第七天》在面世之初,就引发了人们的争议。批评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有人质疑他的语言风格,有人声讨他的叙事模式,更多的人则把目光盯在了他的现实性上,说他只是“新闻串烧”。

其实,很多人的评论并不客观。他们依着《活着》的模式和分量给余华定了一个框架,他们希望余华能创作出比《活着》更震撼人心的作品。而《第七天》是一个与《活着》截然不同的作品:《活着》是在写历史,《第七天》是在写现实。历史是已成定论的过去,小人物在历史中对命运的挣扎无疑会带给我们难以言说的沉重。现实尚在向前发展,对于很多现象,作家的笔都不能挥洒自如,必然会有所节制。而这种写作技巧——轻触淡摸地描写人们正在经历的事件,是无法让那些余华迷满足的。真可谓是“成也《活着》、败也《活着》”。

但如果抛开余华的光环和《活着》的厚重而言,《第七天》仍然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这是我作为一个小小的读者的看法。

喜欢这部作品,首先是因为它的荒诞色彩。

自从上大学的时候,读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之后,我便不可抑制地喜欢上了魔幻现实主义。就连给女儿买的《哈利波特》,也是我先睹为快。《第七天》很明显有《百年孤独》的影子,它描写的是一个没有安葬之地的灵魂在死后的七天里飘荡于阴阳两界的故事。杨飞的灵魂飘荡了七天,这七天的所见所闻就是故事的情节。这里,不是尸体去火化,而是灵魂去火化。而生前没有安置墓地的灵魂只能到一个“死无葬身之地”的处所,作品的荒诞主要就集中在这里。这里的人们平等而友爱,再不用为生计而奔波,再不用与不公平抗争。

喜欢这部作品,其次是因为它对现实的讽刺意义。

现实中的种种腐败和丑恶的行径,以及小人物生存的艰难,在作品中俯拾即是。强拆、瞒报事故人数、丢弃死婴、杀警察、太平间塌陷以及非法卖肾等事件,在作者的笔下,以凄凉而感伤的方式展示出来。所有的人物最终集合在“死无葬身之地”,所有的不公平在这里一一消失。这是对现实最大的讽刺,因为人世间已经看不到希望,只有绝望,绝望到死。

喜欢这部作品,更是因为它描述了人世间最真挚的情感:亲情、友情和爱情。

最感人的莫过于杨飞和他养父的父子之情。他的养父为了他——放弃了婚姻,与乡下的亲人断绝了来往,并在自己得了绝症之后,为了不拖累他而悄然离去。这是怎样的一种爱子之情,而这样的情感竟是用在了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人身上。善良的人从未想过要做高尚的人,但却成就了“高尚”这个词。

爱情在这部作品中表现得较为夸张:鼠妹因为男友的善意欺骗而跳楼自杀,男友因为愧疚,居然卖肾为鼠妹买到一块墓地,自己却因为术后感染而也去了“死无葬身之地”。在当今这个时代,如此重情之人简直是凤毛麟角。相比之下,杨飞与李青短暂而现实的婚姻生活显得更为真实。也许作家的用意是借夸张的情节来讽喻现实的冷漠,让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残酷的现实是浪漫爱情的杀手。

友情虽着墨不多,但也有几处亮点:警察与死刑犯,生前是仇人,死后却是兄弟;郝强生夫妇与他的养父,几十年不变的交情,没有渲染和煽情,只有每逢难处伸出的一双手。

我们因《活着》而喜欢余华,因喜欢余华而高度期待《第七天》,但却不应该因此而诋毁余华。也许只是我们的期望值过高。试想:假如《第七天》不是余华之作,我们是否还会如此狠批?一定不会,或许还会褒扬一番。客观冷静地想一想:并非作品误我,而是我误作品。我相信:若干年的读者读《第七天》的感受会同我们读《活着》的感受一样。因为那时,他们读到的也是历史。时间是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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