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开车上班,路上听着广播。新闻中说了几个乌龙的事件,很是搞笑。然后又报道了一个事情:杭州某大商场内,一个怀孕七个月的妇女,买了好多东西,左拎右拿。突然鞋带开了,孕妇无法弯腰系鞋带,又不敢走路,身边还没有亲人,只得定在那里。这时候,突然一位男士经过孕妇身边,低头弯腰帮孕妇系好了鞋带,转瞬离开。好心的网友扒了好多监控,终于找到了这位好心的男士,原来,他是一位民警,名字我忘了,只记得他是一位民警。
听完这个事件。我的脑海里就出现一个手足无措的大肚子妇女站在那里无助的表情和那位做好事不留心姓名的好心民警的画面。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睛又模糊了..
或许真的老了,或许真的懦弱,或许眼泪不值钱,就这一件事情,竟让我热泪盈眶。
还记得那年,我也是怀着七个来月的孩子,坐公交去考试,一位男士主动给我让座,让我在无情的考试面前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当时的考场作文,我就写了这位给我让位的男士。
也清楚地记得,又一年,孩子已经接近两岁半,妇人之仁的我还是没有给好孩子断奶。那天是五一,公交车上人特别多。我们娘俩就那么站着,我紧紧地抓住年幼的儿子,恐怕一个急刹车,他会跌倒。公交车上满满的一车人,年轻的,年长的,竟没有一个人愿意让位。突然孩子闹着非要吃奶,没办法,在公交车中间的过道里,我就蹲着揽着孩子让他吃奶,突然一个急刹车,我四脚朝天躺在了地上。我在周围人的目光中狼狈尴尬地扶着孩子站起来,就那样一路颠簸直到目的地。而那段路,在我心里无限漫长,直至今日,还没有走到尽头...
对弱者,对弱势群体,对妇女儿童的照顾,难道不是每个社会成人的责任。当然,不让座,也不违法。但是,总觉得还有很多东西无需写进法律约束,而是发自内心地为之。因为这让我看到一种精神,一种品质,一个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一个人类区别于兽类的标志,一个让人觉得生而为人,我很自豪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