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午后的冬日暖阳里,录了那本书的第三章,然后发觉其实我真的性格很像女主林秋萍,这话是他告诉我的,但是他没有告诉我书里后来的结局,我也不知道后来的发展,大概是没在一起的吧,年少的初恋,中年的重逢,大概最后还是错过了吧。

这本书他没有给我读完,我想这本书我还是读完吧,尽管我过了那个读书的年纪了:十年前我看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十年后与他相识赠我《阿玛尼》,离开后未读完的《不换》。

我想我至今没有走出那段情,怕读不进去,所以边读边录下来,做成了音频,大概会有十期,每期一章,在暗夜降临时分,我在回忆里而已。

把我和他的故事讲给陌生人听,得到劝说,如果真的放不下,就回去找他吧。

我说,不要,我也不许。根本没可能的事,我干嘛要去做。而且,我就是这样,当初说过的,我也会做到:敬往事一杯酒,再难过也不回头。

常常听人说,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新欢和时间。

新欢就不必了,我太累了。我恐怕再也没有多余的力气重新去把一个人这样放在心上了。

那么时间呢?

我也没有答案。不过我始终相信,时间会冲淡一切的。就像当年,我会因为对方的一顿话,怨念两年,弥久不散。

我也曾给自己许诺过十年的期许:你终究将放下,十年为期。实际上,时间的洪流远比你想象的功效更明显,不过才走了一半,已然看淡了。

我始终觉得,最好的处理方式,不是忘记,而是释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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