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不可怕,美盲才可怕。
一直追求美,什么是美,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们所追求的一直都是大家所认同的又或者是应时代而生的,“审美”,比如二战后的波普风格,再者新艺术运动或者国际主义风格。这些都是应景而生,也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审美法则。
并不是人人都是设计师人人都能够应景而生那么对于普通人来说什么是美的生活呢?
美学家张世英说:“人生有四种境界:欲求境界、求知境界、道德境界、审美境界。审美为最高境界。”
所谓审美境界,就是要审美地生活,就是要活得美。
人活着的意义在于享受生活,
如果活得太实用太没趣,便失去了生命的意义。
李渔吟出了那副著名对联:名乎利乎道路奔波肠碌碌,来者往者溪山清静且停停。
我们不就如此吗:为名为利而忙得“肠碌碌”。
忙着赶路,忙着学习,忙着应酬,
忙着升官,忙着加薪,忙着算计……
“忙”,左面是心,右面是亡。
人太忙,活得太功利,心就死了。
所以,要想活得美,首先要懂得停、学会慢。
苏轼说:“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一慢,我们的生活就会立刻美起来。
再次高的地方,就是我的餐厅。
我觉得这是我的房子、我的家,
我是主人,我知道我要什么。”
美,其实就是回来做自己,我能够不被流行所干扰,我知道自己要什么。
美是回来做自己,知道生命应该用什么方式去活着,这才是大智慧。
想活得美,就要懂得制造仪式感。
仪式感对于生活的意义在于:它能唤醒我们对内心的尊重,因而去尊重生活。
这份礼,钱不多,但仪式感却让妻子热泪盈眶。
我们之所以觉得生活无聊无趣,
往往就是因为缺少了这份仪式感。
要想生活变美,就得花点心思制造仪式感。
正如尼尔所说:事实上,美好的事情一直都在我们周围,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去发现而已。只要我们用心感受生活,幸福就无处不在。
要活得美,就要用心去发现生活中的小确幸。
真正的幸福,不一定是去做惊天动地的大事,
而是懂得发现生命中的小美好,把每天的日子过成诗。
一个孩子如果不记得父亲的体温,
她将来看画、听音乐都没有感动。
如果没有人的记忆,艺术对她而言只是卖弄而已。”
我们之所以是美盲,
就是因为常常忽略了人与人的感觉。
有一次,蒋勋去拜访一户贫瘠家庭,
这户人家家里几乎没什么值钱的物件,
但言谈中,蒋勋却觉得这个家庭活得很美。
“丈夫的衣服虽然陈旧,
但补丁上有妻子细细的针脚。
孩子看的黑白电视,偶有雪花闪现时,
父亲就用大手拍拍,然后奇迹般变好。
在这个家里,物质财富并不多,
但是每个人都参与了创造,
都在这个家中投入了感情……”
这个家之所以美,是因为里面充满了人性的温暖。
美学上有个重要原则,叫“他人原则”。
木心有首诗叫《知与爱》,便是他人原则的代表。
“我愿他人活在我身上,
我愿自己活在他人身上,
这是‘知’。
我曾经活在他人身上,
他人曾经活在我身上,
这是‘爱’。”
何为美?美就是找回人与人之间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