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要“勤于学、勤于照、勤于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不懈把党纪学习作为终身学习必修课,让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勤于学、勤于照、勤于践”,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走深走实,让讲规矩、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勤于学,逐章逐条、每时每刻地学,学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政治定力。坚定不移的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把党纪党规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从八项规定到六条禁令,从治理“舌尖上的浪费”到严禁公车、办公用房超标,从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制度越来越严,法治越来越实,其目的就是让广大党员干部知规、守规、懂纪,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把握《通知》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增强思想定力、政治定力、纪律定力的“必修课”,逐字逐句、逐条逐章,不留遗漏的学习《条例》的中各项规定,把每一条《条例》弄清楚、搞明白,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明白哪些行为是违反纪律的,做到心中有一把“戒尺”,更好的去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认识自己的不足并加以改正,铸就立身之“基”,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勤于照,通过党纪教育学习,勤于把自己所学、所听、所感、所悟“照”在自己身上,照就“出淤泥而不染”的政治清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白做人、勤俭齐家、干净做事、廉洁从政。要转变作风抓落实,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关切群众利益的事情上不谋私利,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党规党纪为镜,揽镜自照,不断检视自己、自我革命,用党规党纪洗涤自身“异样小心思”,除去思想上的“杂质”,从细小之处严格要求自己,细微之处多防贪欲之念,时刻自省,时刻保持清醒,做到慎小事,拘小节,防微杜渐,从而练就“出淤泥而不染”的政治清醒。
勤于践,将所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担当作为“勤于践”,践行“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的政治情怀。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不能为自己谋私利,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失去群众的信任。坚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把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廉洁自律、实干笃行的务实作风,把群众的事办实、办细、办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切实解决群众问题,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给党员干部带来的新变化,从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和认同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做好勤政为民的初心。
撰稿人:文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