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是在校学生,网上提交资料、通过审核、支付一定手续费,就能轻松申请信用贷款。作为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最迅猛的产品之一,如火如荼的“校园贷”乱象丛生,尽管已被监管叫停,但由此引发的余波仍未平息。记者近日从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因赌博欠了高利贷无力还款,便以网上刷单为名,诱骗学生用他们的身份信息去贷款平台贷款,随后把贷出的钱拿去返还自己的高利贷。据虎丘法院介绍,该案涉及30多名在校学生,涉案金额逾20万元。被告人吴某因诈骗罪获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小然(化名)是苏州某学院大二学生,家境并不优越,平时关注着好几个学生兼职群。2016年2月份,群里的一条新消息让她颇为动心,“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在一个网贷平台办贷款,借款成功后,将钱转到一个名为吴某的支付宝账户,就可以在群里领100元红包,所贷款项后续都由吴某来偿还。”于是,小然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一笔4000余元的贷款并转给了吴某。
起初,吴某每月都会按时还贷,“大家都以为他是校园贷平台的代理,很多同学也觉得帮忙贷款不仅没有风险,还能赚些零花钱,何乐而不为。”小然表示,她身边前后有20多个同学和她一样,帮吴某申请了差不多金额的贷款。然而,让同学们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些钱全都被吴某用于个人消费、还高利贷,直到他无力偿还贷款,出现大面积逾期,同学们才觉察报警。
经查,1997年出生的吴某案发前就读于某职教中心,大专五年级。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期间,吴某为偿还高利贷和个人消费,对外谎称自己是网上某些贷款平台代理,以帮忙在网上贷款平台贷款刷业绩,并承诺自己还款且每贷一笔可获返利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刘某、曹某等30多名学生提供了个人信息,然后利用上述学生信息完成网上注册,采用伪造贷款合同、接听贷款平台回访电话等方式完成贷款申请,要求被骗学生将收到的钱款转账至吴某控制的支付宝账户,涉案人民币23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综合各因素考虑作出上述裁决。
对于涉校园贷类案件,一方面,按照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所以在校大学生不要通过所谓的“网贷平台”进行校园借贷业务;另一方面,广大同学应当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不要盲目追求高品质生活,甚至相互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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