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情的经典课文《麦琪的礼物》,语文老师没有告诉你的真相……
最感人的悼妻文《项脊轩志》,作者到底是情圣还是渣男?
语文课本里真正伟大的爱情故事,我觉得应该是莫泊桑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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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鞋们~上课啦!
今天的话题无关职场,我想跟大家一起复习三篇经典的语文课文,讨论一个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都灰常灰常重要的问题:
什么才是真正感人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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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就是入选70、80、90后各种版本“最感人的语文课文”的《项脊轩志》。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以前的语文老师会告诉你,这是他在怀念亡妻;也会告诉你,这个手法叫睹物思人;还会告诉你一些类似手法的诗句:“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但老师有告诉过你,他太太到底是怎么死的吗?
我们来看看作者归有光先生的履历表:
归先生出生在一个衰败的大家庭,小时候是个神童,但科举事业却相当“不举”,三十五岁才中举人,之后坚持不懈,连续八次考进士,终于在六十岁花甲之年,考中进士,补了知县,算是苦尽甘来。
要知道,考科举是相当费钱的,别的不说,从五岁识字一直考到六十岁,意味着人生大部分时间上不能当官经商,下不能做工务农,顶多教几个学生,收那点学费,刚好够三年一次进京赶考的路费。
了解了归先生艰难的科举事业,再看看他的婚姻——二十二岁娶第一任太太魏氏,也就是《项脊轩志》最后两段中的女主角,五年后就死了。为什么死得这么早?根据归先生朋友的文章:家境贫寒,操劳过度。
有的语文老师会告诉你,《项脊轩志》写于作者19岁,而最后怀念亡妻的两段文字,其实是文章写好十几年后才补上去的,当时,归有光已经续弦了第二位太太,王氏。
十几年后,这位王氏也被累死了,归有光又写纪念王太太的《世美堂后记》。写完后,就马不停蹄地娶了第三位太太费氏。
不久之后,归先生终于中进士补了知县,费氏算是有福之人,但正因为此,归先生并没有为这位费氏留下半点文字。
由此可见,《项脊轩志》中那几滴同情的眼泪,大半是有愧于妻。但愧疚你就老老实实地写愧疚吧,归先生毕竟是个文人,不好意思来马景涛那一套撕心裂肺,文中正面写亡妻的只有一句,“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
意思是说,“这位娇妻,对我可是崇拜得很,时不时借着请教相公的名义,想两个人腻在一起。”
我去!归先生你难道不知道杜甫是怎么写妻子的吗?
“何日干戈尽,飘飘愧老妻(带着你四处漂泊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呢?我真惭愧啊!)”;
“叹息谓妻子,我何随汝曹(虽说嫁鸡随鸡,可这辈子真是苦了你了)”;
“妻孥隔军垒,拨弃不拟道。”(朋友好酒招待,可想起妻子还在挨饿,就一点胃口都没有)”
所以啊,当你的下一代也上了学,也为“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这千古名句感动时,别忘了告诉他们:
曾经有两个女人,两个只有姓氏的女人,用最美好的生命,做了最普通又最困难的事,而这些事在归先生看来,并不比文字的风情更重要。归先生不是情圣,也不是渣男,他只是一个比较会写作的文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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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课文,就讲一讲同样赚了大家不少眼泪的《麦琪的礼物》。大家一定对此文精巧的小说结构记忆犹新:妻子卖掉头发给丈夫买了一条表链当圣诞礼物,同时,丈夫却卖掉了金表给妻子买了一把名贵的梳子。
不知道有多少高中女生,看完小说后,决定留长发,期待那个值得自己剪掉的男生出现呢?
为什么这篇小说如此迷人?语文老师会告诉这篇文章在叙述上的特点是“双线并行,一明一暗”:明线是妻子,暗线是丈夫。但语文老师恐怕自己也没有想过,为什么要把妻子放在明线,丈夫放成暗线?
我们不妨换一段试一试看,把妻子的视角换成丈夫的视角,会发生什么奇妙的化学反应?以小说中的这一段描写“妻子无钱为丈夫买礼物时的焦灼心情”为例:
“德拉哭完之后,往面颊上抹了抹粉,她站在窗前,痴痴地瞅着灰蒙蒙的后院里一只灰白色的猫正行走在灰白色的篱笆上。明天就是圣诞节,她只有一元八角七给吉姆买一份礼物。她花去好几个月的时间,用了最大的努力一分一分地攒积下来,才得了这样一个结果。”
如果改成丈夫的视角,很可能是这样的:
“吉姆掐灭了烟头,理了理凌乱的头发,他坐在一堆文件之间,呆呆地望着对面办公室里的老板正在赶走几个被炒掉的苦苦哀求的同事。明天就是圣诞节,他只有一元八角七给妻子买一份礼物。他花去好几个月的时间,用了最大的努力一分一分地赚钱,只得了这样一个结果。”
只要你有一点写作经验,你就知道绝对不能这么做男主角的人设,读者的同情心再泛滥,也只会把它慷慨地献给一个深陷苦恼中的女人,而不会对一个窝囊废的男人,表现出一丝的同情。
而且,为了让穷困的男主角在读者心中保留一丝尊严,作者欧•亨利还有一个细思恐极的设定,就是礼物的构思上。
妻子卖掉了头发,丈夫卖掉了金表,在小说的价值体系中,它们是等价的,都象征了为对方付出的爱情。
但它们真的是一样吗?头发是女性身体一部分,金表只不过是男人的一种装备。这对应一条广告创意的黄金法则:“女人自信要展示身体,男人自信要展示装备”。
这么小清新的爱情故事,也不过是重新排列了一条古老的性别偏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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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反例,我最后要讲一个中学语文课本里真正伟大的爱情故事——莫泊桑的《项链》。
是的,就是那篇“弄丢了好友的假项链,却买了一串真项链赔给她”的小说。标准答案告诉我们,这篇文章鞭笞了资产阶级骄奢淫逸的价值观,讴歌了劳动的伟大。
这又跟爱情有什么关系呢?让我们看看其中的一个情节:这位教育部小科员的妻子借到项链之后,成为当天晚上的舞会皇后,“本部机要处的人员都想和她跳舞,连部长也注意到她”。
可与此同时,丈夫在干嘛呢?书上说:“她是清晨四点钟光景离开的。她丈夫自从半夜十二点钟光景,就同着另外三位男宾在外面一间小客厅里睡着了——这三位男宾的妻子也正舞得快活。”
很多年后,我在吴晓波的文章里,看到了一段讲东北下岗工人的话:
“当时铁西区很多工人家庭全家下岗,生活无着,妻子被迫去洗浴场做皮肉生意,傍晚时分,丈夫用破自行车驮她至场外,妻子入内,十几位大老爷们儿就在外面吸闷烟,午夜下班,再用车默默驮回。沈阳当地人称之为‘忍者神龟’。”
两段情节跨越时空连接在一起,我忽然意识到丈夫正准备接受的,将是什么样的命运。
如今,再也没有万恶的语文老师让我们背中心思想了,我认为《项链》实际上是写“人生的无常”,越是追求向上的人,越是会被命运无情地玩弄。当妻子辛苦十年还完债,非常自豪时,请注意,作者给了她一个巨大的嘲讽,而不是一个温情的拥抱。这就是莫泊桑的境界比欧•亨利高的地方。
而丈夫的这个形象,实际上是一个反例,他就是那种不被欲望驱使的“接受型”的人。
小说开头,“为一锅肉汤而开心”的平淡的小职员夫妻生活,他默默接受了;妻子想要借舞会进入上流社会,他默默接受了;丢了项链,陪着妻子一起被打入更底层的平民阶层,“替一个商人誊清账目,时常到了深夜,他还得抄录那种五个铜元一面的书”,他也默默接受了。
原来,在这篇讲欲望的小说里,还隐藏着一个讲平等的爱、讲牺牲的爱,讲“无论富裕或贫穷都彼此珍惜,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的感人的爱情故事。
你应该明白了,同样是文学经典,为什么《麦琪的礼物》是通俗小说,而《项链》是严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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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脊轩志》中,爱情是用物品来象征的,是一种士大夫的情调;在《麦琪的礼物》中,爱情是一种讲故事的形式,是一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朋友圈爆文风;而在《项链》中,爱情隐藏在细节中,并不会主动跳出来献媚,可算是性冷淡风。
你喜欢哪一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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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不思则罔,讲完三篇课文,不出一条思考题不好算学分啊。如下:
公园的草地上,女生睡着了。午后的阳光很刺眼,女生眯了眯眼睛,被身旁的男生看见了,就用手挡着阳光。
男生的手就一直这么举着,女生睡了很久,终于要醒了。此时,男生有两种选择:
A:继续举着,对醒来的她笑一笑;
B:在她醒之前,不动声色地把手放下。
如果你是那个女生,你会喜欢哪一种男生呢?如果你的选择是B的话,别忘了,我前面讲的故事你根本就不知道,你不知道在你生命中,曾经有一男生,为你挡了一个下午的太阳。你还会继续选B吗?
也许爱情真正让你感动的地方在于,它仿佛从来没有来过。
好啦,现在下课了……,喂,大家别关了文章就想走啊……
(广播)为革命保护视力,眼保健操现在开始,第一节:揉新音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