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昆山龙哥“矫枉”必须“过正”》C类No.216

作者 徐海刚 文章首发微信公众号《看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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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待昆山龙哥“矫枉”必须“过正”》


                    作者 徐海刚


法律禁止暴力往往限制的是好人,坏人本来就是要突破法律限制的。是否行动,无非考虑的是成本问题。犯罪行为是否容易实施,受到的反抗是否强烈,以及法律的惩罚是否严重?犯罪经济学的这三个角度是分析犯罪行为的根本。用道德来约束不道德的人是笑话。只有在行为结果上让他明白不值得,才有意义。

文明发展的标志就是暴力遭摒弃,社会行为越来越文明。但只有对首先发起暴力行为的人严重打击、严格惩罚,才能抑制暴力的发生。如果对反抗暴力的行为有诸多的限制,那会让暴力行为更加嚣张。

受到暴力袭击的时候,一个主动一个被动;一个长期准备,一个仓促应战。本身不公平,而且善恶很明显,事实上在昆山龙哥这样的情况下,讨论防卫是否过量的问题是有点过分的。

生命受到威胁,这个输赢的标的本身就是生命。就像赌钱,各自压的100块,那么输赢就是¥100;各自压的是100万,那么输赢就是100万这还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

昆山龙哥如果来砍我就是搏命,被动签了一个生死状而已,我侥幸赢了,还要付什么法律责任?坏人的作恶没有度,难道防卫却要有度。反抗之前我要先问一下龙哥,你准备伤害到我哪个程度吗?🤔

在法庭上吐法官一口吐沫。肯定不会是被吐回来,那是藐视法庭惩罚一定比吐回一口吐沫要严重。对待昆山龙哥“矫枉”必须“过正”。

很可怜,但是自食其果。

同理学生在校犯了错误,各打五十大板显然也是不对的,那是教育者的偷懒。

一个被扇了两个耳光的同学,如果扇回对方两个耳光又踢了一脚就过分了,就不对?甚至有的老师还会说他打你,你来报告老师呀……这真是胡扯。那样的话,谁不愿意做一个主动扇别人耳光的人呢?

我告诉我的女儿,同学恶意进攻你,就要立即双倍的奉还。这样才不会有下一次,等老师处理是下策,是打不过了、没办法的事情。

就像龙哥拿刀砍你时,等警察处理那就是处理自己的尸体了。那时候群众在悲伤有什么用?葬礼在隆重有什么用?

看到一个读者发的感言:“感谢有这么多自媒体帮普通老百姓发声,小老百姓真的是能忍就忍,我不招惹你,你骂我两句也就骂了,你还拿刀捅我,最可气的是还有不少法律学者认为至少是防卫过当,或者故意杀害,真尼玛脑子有水了,老子被人拿刀砍还要讲究节奏吗?我捡了刀反击一下就得停下来,不然就过当了,他要再动手,我再反击下。🤭”                     

“罪犯处处主动,受害人处处被动”。这就是表面善良的社会背后的残忍。

一个肆无忌惮地杀,另一个无端地被强加了暴力,还要激战中仔细权衡如何等量的回击。你以为每一个普通人都是甄子丹、黄飞鸿。

我们社会过分强调了对邪恶的善良,而善良有时就是软弱,那会让邪恶更加的猖狂。最终“善良”只能锁上门,躲在自家的墙角胆怯地观望。

朗朗乾坤需要我们面对邪恶时,绝地反击。

昨晚刚看完甄子丹的《大师兄》,拥有反击的能力,是时时都应该准备的。法律应该做谁的后盾?

关键词:

昆山龙哥、教育者的懒惰、大师兄甄子丹、黄飞鸿……双倍奉还

2018年8月31日上午9:14

作者 徐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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