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条例》为纲,绘就党政机关勤俭“新画卷”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向各地区各部门发出认真遵照执行的通知。这一举措犹如一场及时雨,为党政机关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指明了清晰的方向,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我们应认真学习《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以《条例》为纲,绘就党政机关勤俭的“新画卷”。

以《条例》为纲,是强化党政机关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党政机关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风形象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过去,一些党政机关存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修订后的《条例》从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多个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为党政机关的各项活动划定了明确的红线。通过严格执行《条例》,能够有效遏制铺张浪费之风,让党政机关回归勤俭节约的本色,树立起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以《条例》为纲,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国虽然地域辽阔、资源丰富,但人均资源占有量相对较低,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党政机关作为公共资源的管理者和使用者,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消耗,降低行政成本,还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更多的资源和空间。例如,在办公用品采购上,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优先选择节能环保产品,既能降低办公成本,又能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标准,杜绝豪华宴请,能够引导社会形成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的良好风尚。

以《条例》为纲,需要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身体力行。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宣传,让《条例》精神深入人心。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具体要求,自觉将《条例》的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条例》执行到位。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党政机关各项活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对党政机关的浪费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以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指引,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贯穿到党政机关工作的各个环节。让我们携手共进,以《条例》为纲,绘就党政机关勤俭节约的“新画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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