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16 感谢记忆
Loftus, E.F.(1975).Leading questions and the eyewitness report.Cognitive Psychology, 7, 560-572.
佩里·梅森(Perry Mason):汉密尔顿,我相信我的当事人所说的,她根本没有到过犯罪现场,我认为她的话是真实的。
汉密尔顿·伯格(Hamilton Burger):佩里,我们为什么不让陪审团来裁定呢?
佩里·梅森:因为我认为这没有必要进行审判。你没有直接证据,你有的只是间接证据。
汉密尔顿·伯格:好吧,佩里,我想现在是告诉你一切的时候了。我们找到了目睹整个案件的人,佩里,我们有一个目击证人!
随着象征疑窦丛生的背景音乐逐渐响起,对佩里·梅森——这位最成功的律师而言,这又是一个非常棘手的案子。尽管我们有理由相信他将最终获胜,但对地方检察官而言,一个目击证人的出现完全可以使一个本来证据不足的案件一下子变得几乎无懈可击。为什么在刑事案件中目击证人的证词能提供如此确凿的证据?原因在于律师、法官、陪审团和普通民众都相信,一个人对一件事的记忆一定反映着该事件的本来面貌。换言之,记忆被认为是和录影机或DVD功能相似的回放事件的过程。然而,研究记忆的心理学家现在却对这种看法和其他有关记忆可靠性的观念产生了怀疑。
华盛顿大学的伊丽莎白·罗夫特斯(Elizabeth Loftus)是记忆研究领域中的卓越研究者之一。她发现,当人们回忆一件事情时,并不是准确地再现它;相反,回忆是一种对实际发生事件的一种重构。罗夫特斯的研究证明,重构记忆就是用新信息和现有信息去填补在回忆某种经历时被遗忘的内容。她认为人的记忆并不像我们通常认为的那么稳定,而是一段时间后就会被调整和改变。所以,如果你给别人讲述你五年前度假的事,你认为你是按照当时的情景来描述的,但事实可能并非如此。相反,你可能已经用了很多其他来源的信息重新建构了你的记忆,这些来源可以是你前几次对它的讲述、同一个或以后的假期中的其他经历,也可能是你去年看过的一部在你度假的地方拍摄的电影,等等。如果你和一个人在同时讲述你们共同的某种经历时,你经常会觉得奇怪,对同时经历的事件来说,你和另一个的叙述竟然会完全不同!
记忆的这些改变通常是无害的。然而,在司法程序中,当被告的命运可能由目击者的证词来决定的时候,记忆的重新构建就变得至关重要了。基于这个原因,罗夫特斯在记忆领域的很多研究都与法律上的目击者证词有关。在她的早期研究中,她发现,提问中措辞的细微差别都可能改变一个人对事件的记忆。例如,如果问一个交通事故的目击者:“你看到一个撞碎的车前灯了吗?”或“你看到那个撞碎的车前灯了吗?”尽管事件中根本就没有撞碎的车前灯,但在提问时使用“那个”比使用“一个”会产生更多的肯定反应。使用“那个”已经假定了事故中出现了撞碎的车前灯,这样就会使目击者在重构该事件时在原有的记忆中加入一个新的因素。
本节集中讨论的这篇文章是罗夫特斯最常被引用的几项研究之一,因为该论文分别报告了四项相关研究,而这四项研究把她的理论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她在这些研究中证明了,向目击证人提问时措辞的变化会干扰他们对事件的记忆,并影响他们对后面其他问题的回答。这项研究既影响了记忆理论,也影响了司法领域。
理论假设
该研究的焦点是探讨含有前提假定的问题对改变人们关于某个事件的记忆的作用。罗夫特斯把这种前提假定定义为:使问题很合理的、必须为真的一种条件。例如,假设你目击了一场交通事故,我问你:“有几个人坐在这辆超速行驶的车里?”这个问题的前提假定为汽车是超速行驶的。但是如果这辆车实际上并没有超速行驶,你又该如何回答呢?你可能给出任何答案,因为这不是一个关于汽车是否超速的问题。然而,罗夫特斯认为,提问时的这种措辞方式会使你在这个事件的记忆中增加汽车超速行驶的这个信息。因此,在回答随后提出的其他问题时,你就更有可能说这辆汽车是超速行驶的。罗夫特斯假设,如果对目击者提出的问题中包含了关于目击事件的错误前提假定,那么这个新的错误信息可能会混入目击者对这个事件的记忆并且出现在目击者随后的新证词中。
方法和结果
以下是对四项实验中的每项实验的方法和结果部分进行的总结。
实验1
在第一项实验中,150名学生分别以小组为单位观看了一个短片,短片的内容为一个司机闯过了停车路标,冲进迎面而来的车流,并引发了五辆汽车的追尾事件。事件只持续了4秒钟,而整个电影也不超过1分钟。电影结束后,要求被试做一份包含10个问题的问卷。对于其中的一半被试,问卷中的第一个问题是这样问的:“轿车A(闯过停车路标的那辆车)闯过停车路标时,速度有多快?”而另一半被试的第一个问题是:“轿车A右转弯时的速度有多快?”接下来的一些问题对研究者而言都是无关紧要的,他们真正感兴趣的是最后一个问题。该问题对两组被试的提法完全相同,即“轿车A前面是否有停车路标?”
对在第一个问题中提到停车路标的那组被试,有40名(53%)说他们看到轿车A前有停车路标,但在“右转弯”组中,只有26名被试(35%)声称他们看到了停车路标。这种差异在统计上达到显著。
实验2
罗夫特斯的第二项研究是在她的系列研究中首个包含延迟记忆测试的研究,也是四项实验中唯一一项没有使用交通事故作为目击事件的研究。在这项研究中,主试给40名被试放一段3分钟的电影片段,片名为《学生革命日记》。这段电影片段说的是一个班级遭到了8名反战示威者的捣乱。被试看完电影后,要求他们回答问卷,该问卷含20道有关该电影片段的问题。其中一半被试的一个问题是:“进入教室的4名示威者的带头者是男性吗?”另一半被试的问题则是:“进入教室的12名示威者的带头者是男性吗?”向两组被试提问的其他问题完全相同。
在初测的一个星期之后,主试把两组被试请回并请他们回答有关这部电影的20道新问题(不再重看电影)。与研究结果相关的一个问题是:“你看见几名示威者走进了教室?”别忘了,两组被试看的是同一部电影,而且所有问题中除了作为参考的12名示威者与4名示威者的不同外,其余全部相同。
在问题中假定了12名示威者的那组被试平均报告的人数为8.85。在问题中假定了4名示威者的那组被试平均报告的人数为6.40,这也同样具有显著性差异。这个实验表明,平均来看,问题的措辞改变了被试对目击事件基本特征的记忆。
实验3
研究者设计这个实验的目的是想知道,提问中的一些错误假定是否会使目击者在重建对某事件的记忆时把未曾出现在事件中的物体包括进来。被试(150名大学生)观看一段与一辆白色赛车有关的交通事故的短片,录像的内容围绕着这一事故展开,而后要求他们回答与录像有关的10个问题。一半被试的问卷中包含的一个问题是“白色赛车在乡间道路上行驶,它经过谷仓时速度有多快?”对另一半被试则问道:“白色赛车在乡间道路上行驶时,速度有多快?”如同前面的研究一样,被试一个星期后返回并回答10道与这个事件有关的新问题。其中,用来验证研究假设的问题是:“你是否看见了一个谷仓?”
在前一轮问题中提到谷仓的那组被试中,有13人(17.3%)对此问题回答“是”,而相比之下,没有提到谷仓的那组被试中只有2人(2.7%)回答“是”。两组的差异又一次达到了统计上的显著性水平。
实验4
该论文的最后一项实验是为了实现两个目标而精心设计的:第一,罗夫特斯希望进一步证明在实验3中发现的记忆重构效应;第二,她想知道,仅仅提及某物,即使它不是错误前提假定的一部分,是否也足以使被试把它补充到记忆中去。例如,当影片中没有出现谷仓,主试直接问:“你是否看到一个谷仓?”你可能回答:“没有。”但如果主试一周以后再问你同样的问题,谷仓就可能会潜入你对该事件的记忆里。这就是罗夫特斯要在她的第四项实验中验证的想法。
研究者将50名被试分为3组,让他们观看了一段三分钟的短片,电影是在一辆汽车内拍摄的,结尾是这辆车撞到了一位男士推着的婴儿车上。然后向3组被试分发包含有关该短片内容的问题册子。这些小册子有如下不同:
D组:直接提问组。他们收到的小册子中包含了40道填充题和5道关键的直接提问的题,这5道题均包含了事件中并不存在的事物。如,“你是否在电影中看到一个谷仓?”
F组:错误前提假定组。他们收到了同样的40道填充题和5道关键问题,这些关键问题包含了对不存在物体(与D组相同)的前提假定。如,“你是否看见有一辆旅游车停放在谷仓前?”
C组:控制组。他们只需回答40道填充题。
一周后,所有被试返回并回答有关该短片的20个新问题。这些问题中有5道与一周前的直接提问组回答的关键问题是完全相同的。所以,D组对这5个问题回答了两遍。因变量(结果)是计算每组中报告自己记得在短片中出现了某事物而实际并不存在的人数百分比。
表4—2展示了三组被试的回答结果。请记住,短片中并没有校车、卡车、道路中央线、推着婴儿车的女士以及谷仓。把所有问题综合在一起,一周后对这5道题回答“是”的总百分比具体如下:错误前提假定组为29.2%,直接提问组为15.6%,控制组为8.4%。直接提问组与错误前提假定组在每一问题上的差异,以及所有问题的综合差异都达到统计上的显著性。
讨论
在上述研究及其他研究的基础上,罗夫特斯主张一种有关记忆和回忆的准确理论必须包括重构过程,即新的信息被整合到人对某一事件的最初记忆中去。这些研究结果并不能用回忆仅仅是心理上对一个事件的重放这一理论假设来解释,即使这种重放可以有不同的准确度。为了说明这些问题,图4—8对传统的回忆观点与罗夫特斯提出的新观点作了比较。新观点中增加了新信息整合到记忆中的过程,而传统观点中并不包含这一点。进而,这种新信息会使你原先的记忆表征得以改变或重构。随后,如果问你一个有关这个事件的问题,你回忆的将不再是原先实际发生过的事件,而是你对它的重构。罗夫特斯认为,重构过程正是谷仓、校车、推着婴儿车的女士和道路中央线这些在短片中根本不存在的事物会鬼使神差地出现在被试记忆中的原因。在提问中错误的前提假定为人们提供的新信息被无意识地整合进了最初的记忆中。
把该理论应用到刑事调查中的目击者证词上时,罗夫特斯指出,在刑事调查中目击证人通常要多次回答问题。他们可能在犯罪现场接受警察的提问、接受负责处理该案的检察官的询问,而且出庭作证时将再次被询问。在上述不同时间段的提问过程中,很有可能会产生错误的前提假定,而且会以许多种方式出现,尽管这可能并非是有意的。研究表明,一些常见的、听起来没有问题的提问,如“那家伙的枪是什么样的?”或“逃逸的汽车停在哪儿?”等,无论枪或逃逸的汽车是否真正存在,这样的提问都会提高目击者记住它们的概率(Smith & Ellsworth,1987)。所以,虽然目击证人、检察官、法官和陪审团都认为,目击证人是在再现他们的所见所闻,但罗夫特斯认为,目击证人记住的是“建立在改变了的记忆表征基础上的再生表象”(P.571)。
近期应用
罗夫特斯在目击证人证词方面所做的一系列令人印象深刻的研究对相关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以下几项研究就是很好的例证。其中一项研究引用了罗夫特斯这篇1975年发表的论文,该研究考察了律师的复杂提问方式如何对目击证人证词的准确性和目击证人的信心产生负面影响(Kebbell & Giles,2000)。所有被试观看同一段录像,一周后主试对他们所看到的内容进行提问。对一半被试提问时使用的是含糊不清的语言(律师们常会说:“这……并不真实,对吗?”),而对另一半被试提问时,则使用相同问题的简练表达方式。结果很清楚:回答含糊不清的问题的被试与回答直截了当的问题的被试相比,他们所报告的证词不太准确,而且对答案也缺乏信心。其他研究证实了当有多个嫌疑犯同时出现在目击证人前时(这在执法过程中是非常常见的),目击证人辨认嫌疑犯的准确度显著下降,因为他们将这些新面孔纳入到了对原始案件的重构过程(Pezdek & Blandon-Gitlin,2005)。
另一项有趣的研究将罗夫特斯的成果应用到“幻想记忆”(fantastic memories)中,即相对于现实情况来说,更像是幻想出来的记忆,如被外星人绑架、灵魂出窍经历、超感觉(ESP)事件、遭遇鬼魂,等等(French,2003)。很明显,如果有关这些记忆的报告是准确的,则将会为这些“异常”事件的发生提供证据。然而,研究结果反复地告诉我们这样的事件从未得到科学证实。那么,如何对这些记忆作出解释呢?答案可能就是我们本章所讨论的人类记忆的易误性和不可靠性,而且还可能是我们大脑有能力创造出对实际上从未发生过的事件的记忆。正如弗兰奇(French)指出“大量的心理变量被证明与错误记忆的易感性有关(例如催眠易感性、分裂倾向),同时也和报告异常体验有关”(French,P.153)。
伊丽莎白·罗夫特斯除了研究目击者证词领域之外,她现在还是研究被压抑的童年期记忆的代表人物,而这一问题则引起了颇多争议。其中争论的一方声称自己在过去的生活中曾经被虐待,且通常是性虐待,但他们只是在最近的心理治疗师的帮助下,才记起了自己的受虐经历,因为这些创伤性记忆已经被压抑到他们的潜意识中去了。另一方面的争论是关于那些被谴责为施虐者的人,他们坚决否认,并认为这些记忆既可能是幻觉,也可能是通过治疗过程灌输给他们的(参见Garry & Loftus,1994,对该争论的回顾)。这正好属于罗夫特斯记忆研究的范畴。
罗夫特斯在其著作《被压抑的记忆之谜:错误记忆和对性虐待的辩解》(Loftus & Ketcham,1994)中总结了她在该领域的研究结果,并把它们综合成了一个连贯的论证观点。从本质上说,罗夫特斯主张根本不存在被压抑的记忆,而且她在很多研究中似乎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事实上,她是质疑潜意识的整个概念及其真实存在的最前沿的心理学家。罗夫特斯观点中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实验证据反复证明了创伤性记忆往往是我们记得最清楚的部分。然而,临床心理医生却报告说,这些被压抑的性虐待记忆是在特定的深入治疗过程中逐渐浮现出来的,即从无意识状态进入意识状态。如何把这两个看似对立的观点统一起来呢?罗夫特斯提出三种可能的记忆歪曲过程用来解释被临床心理医生称为“压抑”的现象(Loftus,Joslyn,& Polage,1998)。首先,当事人也许早已忘记了早期的性虐待,而不是压抑了它们。她引用的研究证据是,如果儿童根本不理解虐待事件中性的本质时,那么虐待事件往往很难被儿童记住。其次,人们可能在治疗中说他们已经忘记了某一创伤性事件,但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忘记。不愿想起某件事并不等于忘记了此事。最后,罗夫特斯坚决主张,“某些人可能相信某种特定的创伤性事件的确发生过而且被压抑了,但实际上,这件事最初并没有发生过。只是在某种情况下,这些歪曲了的记忆结合在一起导致了‘压抑’的出现”(P.781)。
不难想象,罗夫特斯关于被压抑的和被恢复的记忆的见解并非没有招致批评(参见Spitzer & Avis,2006;Steinberg,2000)。毕竟,她对压抑力量的否认直接否定了弗洛伊德提出的心理学和心理治疗的观点。另外,很多心理治疗师和病人从个人角度出发,都相信与受虐待有关的记忆可被压抑很多年,而后得以恢复。然而,仔细阅读罗夫特斯全面而细致的科学研究著作应该会使每个人都对这一观念提出质疑。
结论
伊丽莎白·罗夫特斯被公认为记忆重构及目击者证词研究领域的卓越先导。她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在继续进行。多年来,她的研究结果成功地经受住了各种挑战,并且得到了该领域其他研究者的支持。
在当今的心理学和法学专业领域内,人们普遍相信在目击者的证词中会掺杂很多来自不同渠道的错误信息,例如混入一些该事件发生后的信息。正是由于罗夫特斯和其他研究者的一系列研究,目击者的证词在审判中的作用和可靠性才受到了严重质疑。罗夫特斯本人就是最为人们器重的作证专家之一(通常是为被告作辩护)。她的职责是用事实来提醒陪审团成员,在评估目击者的证词时必须保持谨慎。
正像罗夫特斯在她最近的著作中写到的:“我研究记忆,同时我是一个怀疑论者。”(Loftus & Ketcham,1994,P.7)或许,我们都应该如此。
French, C.(2003).Fantastic memories: “The relevance of research into eyewitness testimony and false memories for reports of anomalous experiences.Journal of Consciousness Studies,10,153-174.
Garry, M., & Loftus, E.(1994).Repressed memories of childhood trauma: Could some of them be suggested? USA Today magazine,122, 82-85.
Kebbell, M., & Giles, C.(2000).Some experimental influences of lawyers’ complicated questions on eyewitness confidence and accuracy.Journal of Psychology,134(2),129-139.
Loftus, E., Joslyn, S., & Polage, D.(1998).Repression: A mistaken impression? Development and Psychopathology,10(4), 781-792.
Loftus, E., & Ketcham, K.(1994).The myth of repressed memories: False accusations and allegations of sexual abuse.New York: St.Martin’s Press.
Pezdek, K., & Blandon-Gitlin, I.(2005).When is an intervening line-up most likely to affect eyewitness identification accuracy? Legal and Criminological Psychology,10(2), 247-263.
Smith, V., & Ellsworth, P.(1987).The social psychology of eyewitness accuracy: Leading questions and communicator expertise.Journal of Applied Psychology, 72, 294-300.
Spitzer, B., & Avis, J.M.(2006).Recounting graphic sexual abuse memories in therapy: The impact on women’s healing.Journal of family Violence, 21(3),173-184.
Steinberg, M.(2000).The stranger in the mirror.Psychology Today, 33,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