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亮程在《狗的见识》中说,一条老狗的见识,肯定会让一个走遍天下的人吃惊。我想不出,还有哪句话能比这一句更贴切概括出杰克.伦敦小说《荒野的呼唤》的主线。
彼时,淘金热潮席卷全美,抓狗之风盛行。南方养尊处优的家狗巴克,被人贩卖,几经倒手,经历无数生死磨难,后流落北方沦为雪橇狗。恩人死后,它离开营地,听从内心召唤,混迹狼群,终成头狼。
在我看来,这本书其实是“一条狗的自我追寻”,也是“一条狼的自我修养”。在数次磨难中,为了生存,巴克不得不忘掉过去,不得不面对当下,不断改变自己,去适应新的自然环境,去适应人类的大棒法则,去适应同类间的争斗和厮杀。明处,它对人类俯首帖耳,唯命是从;暗处,它韬光养晦,逐渐恢复野性。
克尔凯廓尔认为,人性分三个层次:兽性、人性、神性。从表面看,巴克从一只驯养的家狗变成了荒原的野狼,是返回兽性。实际上,恰恰相反,从狗变狼的过程,是巴克从兽性(被豢养的生活),逐渐进化到人性(与恩人相处的日子),最后升华到神性的过程(与大自然融合)。整个故事以巴克内心独白为线索(内心活动被作者刻画得十分真实、细腻、曲折),穿插数次惨烈的人狗较量,狗群厮杀,狗狼大战,真实激烈,惊心动魄。
读完本书,深感杰克.伦敦是在借狗讲人,狗只是譬喻,本质在讲人类世界的生存法则。我所理解这个法则,不是弱肉强食,而是做你自己。巴克最后为什么能成为狼,还是最勇猛的头狼?因为,它本身就是狼!就像丑小鸭最后变成白天鹅一样,因为丑小鸭本身就不是鸭子,是天鹅! 本书中,巴克从狗变狼,就在讲它从自我意识觉醒,到打破自我,再到自我重建的壮烈过程。自我意识觉醒,是做自己的第一步,做自己,就是恢复天性。恢复天性,才能释放出巨大潜能,恢复天性,也是距成功最近的路。离天性越近,离神性越近。反之亦然。
人的基因中,天生就有不被驯化、奋起反抗的因子。奴隶制度存在了那么久,压迫了那么多人,最后还不是被人自己给废除了。向往自由,是一切动物的天性,人也不例外。但是为了生存,大部分人选择忍辱负重,苟且偷生,息事宁人。久而久之,有的人就会被现实驯化,变成一条狗,猥琐不堪,浑身充满低等的兽性,失去了上天赋予所有动物最最宝贵的神性。因此很多人的一生,活成本书中大部分狗的生存状态:或庸庸碌碌,或偷奸耍滑,或只求温饱,或为某种虚荣而活(雪橇狗领队)......
要唤醒内心天性,激发内在潜能,环境很重要。如果巴克当初没有被花匠偷卖,也许它一辈子都在南方养尊处优,在法官家里寿终正寝。那么,它的一生怎会如此波澜壮阔,发人深省!有了外部的环境,是不是就一定能活出自我呢?不一定。看看书中描写的其他狗,答案一目了然。一路北进的漫漫旅途中,冰天雪地艰苦异常,和巴克并肩拉雪橇的狗们,最后一个个不是饿死病死,就是掉进冰窟窿,再不然就是被同类活活咬死吃掉,只有巴克拼尽全力挣扎,顽强地活了下来,而且越活越勇猛。这不是偶然,死去的那些是狗,而巴克,是狼!它天性是狼,天生带一种王者之气,怎么埋没,都埋没不了。
故事以巴克成为头狼,在荒野中孤独嚎叫一幕结束,看得人热血沸腾,荡气回肠!这是由一条“狗”引发的人生思索,也是一个感人肺腑的好故事,血腥而柔情,强悍而细腻。巴克的一生惊天地,泣鬼神,最终,它遵从内心的声音,把上天赋予的神性发挥到极致,摆脱奴役,驰骋荒野,拥有了真正的自由!
杰克.伦敦不愧是伟大的作家。这个故事,很喜欢!
2015.9.15
PS:郭慧娟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