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公布的《统计年鉴》历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中发现一些现象,很值得讨论。结果肯也定跟大家的认知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先来解释以下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就是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收入构成包括工资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收入、净转移收入。对大部分人来说工资收入就是主要收入了,这个工资收入是指最终拿到手的部分。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使全国人口的总可支配收入除于总人口,这里的总人口其实是包括没有收入的部分人口。
《统计年鉴》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统计,以全国人口划分为5个等分,按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低到高分为低收入组家庭、中间偏下收入家庭、中间收入家庭、中间偏上收入家庭、高收入家庭。2020年,这五个收入组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7869元、16443元、26249元、41172元、80294元。按一年12个月平均的话,五个收入组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则为656元、1370元、2187元、3431元、6691元。从以上数据我们发现,全国有20%的人口月均收入不足700元,40%的人不足1500元,60%的人不足2200元。从国家“七普”调查数据可知,2020年全国总人口是14.12亿人。也就是说全国有5.6亿的人月均收入不足1500元。

这一数字让我很惊讶,我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感受。在今天的社会,你随便做点什么,一个月下来收入肯定不止1000了。但全国月收入不足1000元的人竟然这么普遍。带着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几个原因。
第一,数据本身的统计口径问题。前面已经提到人均可支配收入里其实是包含没有收入的部分人群,有收入的人收入部分会被家庭成员中没有收入的人给平均下来。我们以家庭成员组成为例,一个已婚生有二孩的家庭,上有两位老人,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小孩,丈夫出门打工,妻子只能在家照顾两位老人和两个孩子。这样整个家庭的收入只能来源于丈夫。这算是全国低收入人群普通的家庭情况了。以例子中的家庭为例,家庭供养比为1:5。一个人的收入有80%要被分掉给家庭其他成员。从而造成“我自己收入其实还不错,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绝对轻松,但放在家庭上收入就大幅度下降的情况”。
第二,没有收入或者低收入的人群,大多生活在农村或偏远地区,上网普及率很低,或者在网上基本不发声。剩下在网上发声的人群收入整体较高,从而造成“幸存者偏差”。以为我们接触的世界就是网络上的情况。以偏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如黑龙江、青海、新疆、贵州为例。这几个地区2020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4000元的水平,平均每个月的收入为2000元,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600元)、上海(6000元)、北京(5780元)、广东(3400元)。不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还是比较大的。
另外,从各个收入组的对比来看贫富差距,2020年高收入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低收入的10.2倍,从近五年来看,收入差距有小幅度的缩小,2016年这一倍数是10.7倍。差距依旧是很大的,这有悖于我国的“共同富裕”目标。但从各个群体的收入增速对比上发现,近五年低收入组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明显高于其他组别,五年间,低收入组家庭收入增长了42%,明显高于其他组,值得一提的是高收入组收入快于中间偏下、中间和中间偏上收入组,显示高收入组的资产迅速上升。但2018年后国家“全面脱贫”目标处于关键完成时期,以及近两年提出“共同富裕”目标后,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增长较其他组更明显。这显示了国家政策的成效以及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虽然低收入跟其他组的差距依旧较大,但整体差距在逐步缩小,相信未来低收入人群的收入还会继续快速增长。

综合上述情况,我们可以总结下。
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存在较大结构分化的情况。前20%的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低收入家庭的10倍以上。但可喜的是,得益于国家致力于消灭贫困和共同富裕的坚定决心,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正在快速增长。
低收入家庭普遍分别在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随着国家城镇化率的大幅提升,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的年轻劳动力前往一二线城市打工,留下老人和小孩以及在家照顾家人的妇女。这些人群无额外的收入来源,成为闲置劳动力,造成被供养人口规模进一步增加。如何将农村地区的闲置人员激活,让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能够在当地就业,或者运用土地进行资产增值等,是我们国家要考虑的重大问题。幸好,这样的问题国家已经注意到并且早已进行布局了。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正式将农业、农村和农民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次年,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快速增长,这正是国家战略有效实施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