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中文理分科后,我的第一任同桌是个性格特别开朗的姑娘。她总是扎着半丸子头,碎碎的头发落到肩上,笑起来眼睛弯成初一的月亮。
那时候的学习还没变的彻底紧张,除了永远听不明白的数学课让人特别焦虑外,其他时间仍被我们偷偷拿来做些自己喜欢的事。
每天最期盼的就是自习课,耳机小心翼翼的埋进袖子里,假装托腮似的听着青春里那些忘不掉的歌,偶尔从习题册里抬起头,看飞鸟划破蔚蓝色的晴空,那种小心翼翼的欢喜就像盛夏时节的初恋感觉。
书桌上放的书本里,总会藏着好多令人憧憬的故事,那是课间十分钟的精神食粮。这些内容多半已经被忘得差不多了,但就像个老朋友,想起来也清楚记得曾打过照面。
我们不用假装年轻,不用假装热血,更不用隐瞒自己对于诗和远方的向往。
某一天,我的同桌来到教室,还没放下书包就神神秘秘的对我说,你猜我带了什么。
我一脸茫然的看着她,随后她掏出了那本特别厚的三毛文集,我至今记得白色的封皮上,特别简单的几个字。里面包含了三毛几乎所有的文章。
那种因为喜欢文学而产生的惺惺相惜的感觉,是往后很多年都没再有过的。
这本书在我们俩的桌洞里轮换着放了好久,因为时间不允许我们一口气看完,只能趁班主任不在的自习课上悄悄拿出来翻两页,身在教室之中,而心早已飘到了撒哈拉。
我在看到三毛描写荷西遇难时的那个故事后难过了好久,大概之前的爱情太过甜蜜,让人总盼着一个好结局。
一个热爱流浪的女人,和一个小她八岁的男人,在阔别多年后步入婚姻,在那个非洲的沙漠小镇里,虽没有海誓山盟,也浪漫的不像话。六年感情,生离死别,到她最后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一切决定仿佛都不为过。
而我也是在那个傍晚的自习课上,在那个爱画画的姑娘拿来的书里,领悟到每一个流浪的灵魂都住着一个长情的诗人。
2.
加西亚·马尔克斯离世后,有人说文坛第一的位置空了,但二三十年内大概没有人能够代替。
那段时间里,我翻尽了关于他的文学评论,最后被七个字打动,爱到极致是孤独。
想起他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讲述了一个男人终其一生爱慕着一个不可得的女人,暮年之际,终于在那艘打着霍乱旗帜的船舱里,迎来了迟到的爱情。
我不能说这个男人多么忠贞于这段感情,更愿意理解为爱而不得所以才会念念不忘。他是一个被爱伤害的浪子,在流浪的那些年里也曾对她人产生过依恋,但那些人都不是他年少时许下心的人,这样来看,他对那个女人柏拉图式的爱情才是最纯粹的。
在这场长达五十多年的故事里,我爱的是那个面容姣好性格固执的女人,他不仅拴住了两个男人的心,更做好了自己应该做的事。在结婚后隐藏所有少女的悸动,成为了端庄的乌尔比诺夫人。
她分明也是流浪的,只不过被时代禁锢了灵魂。
最爱她在最后登船前说的那句:
“一个世纪前,人们毁掉了我和这个可怜男人的生活,因为我们太年轻;
现在,他们又想在我们身上故技重施,因为我们太老了。”
这句分明暴露了她埋藏心里的初恋情节,她最终还是承认自己是爱过那个男人并在现在选择不惧世俗眼光,勇敢面对自己的心。
这个世界上,但凡流浪,一定是有故事的人。
3.
想到一个人,许婧。
我不想以谁的前妻去定义这个人,分开后两个人就是独立的个体。
那段失败的婚姻在媒体的放大镜下发酵成一场闹剧,旁观者用圣母的情怀可怜着这个离婚的女人,感叹着她的十几年喂了狗。
真的没这个必要,她活得比我们大多数人都好。人们都在说她用几十万公里的距离去忘却一个离开的人,难过于深情总是被辜负。但我却认为,她在用生命的脚步丈量出一个全新的自己,用一种热爱世界的方式同旧日子挥手再见。
你看,万水千山走遍,也已经找到了爱的人。
所以啊,老天是不会亏待长情的人。
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爱过的人,才组成了如今的自己。
愿你踏遍世间曲折,流离于山河湖海,仍不忘初心,只念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