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尘安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二十岁了。在文学这条路上已经坚持了七年,这七年间,认识了许多对文学,对写文感兴趣的朋友。但大多都在这条修行的路上草草结束。
记得高二那年,迎来了我整个高中的唯一一个男性同桌。他瘦瘦矮矮的,但长相却很很是秀气,整个人总是透着一丝“林妹妹”的倦弱。因为成了我们调侃的对象。但是在偶然间,我发现他跟我一样,都在网站上写小说。我当时很意外,开始和他交谈这方面的话题。然后我知道了他以前在一个网站上连载小说,一章一分钱,写了大概九十章,赚了九毛有余。他说这些的时候嘴边含着一丝笑意,似的在笑自己的傻,但里边又含着一丝轻松愉快。但现在再联系时,发现他已经没再写了,而是做起了微商,每天都在朋友圈里刷广告。
还有一位朋友是学体育的,长的差强人意,但却总觉得自己长的很帅气。最喜欢做的便是打完篮球后,满身大汗的跑过来,挑弄着短短的眉毛问我们:是不是觉得我打完篮球后,特别有魅力?我们每次都是屏住呼吸,然后猛点头,呆他沾沾自喜的转过身,走了后,我们才大口的呼吸没有任何异味的空气。后来,他竟也写了小说。我当时随意的翻了翻,发现他都是实名制,里边有我许多同学的名字。然后他沾沾自喜的表示他把他自己写了成了一个超级大英雄,然后别的人都是炮灰。我听了后,满头黑线,然后拍了拍他的肩,叫他切记不要把这小说给身边的朋友看。不然,我想,他大概会被碎尸万段吧。其实,这种事情我以前也干过,笔下的女主角就是自己,而男主角大概就是心里的理想型吧。
我记得我曾经特别崇拜一位学姐,她曾经艺考通过了中国戏曲学院。在文学上,也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我很喜欢她,跟随着她的步伐也去考取了中国戏曲学院,然后也通过了,但奈何文化成绩太差,也能去成。我那时最喜欢的事情,便是把自己写的东西发给她,让她看,然后一起交流。但是时间久了,也慢慢淡了。后来,她选修了医学吧,还自学了怎么做化妆品,做起了自己的小生意。
我发现,其实很多人都在文学这条路上驻留过。但大多都像青春期的狂热,呆热度散去,也都淡了。而像那种,能够一直坚持下去的人并不多。连我也是这样,在这条路上草草结束,而如今又匆匆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