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道德经》第七十二章《自知自爱》

民不畏威,大威至矣。

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

故去彼取此。

译文:

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吓时,大祸乱就会发生。

不要逼迫得人们没有居住的地方,不要欺压得人们无法生活。

只有不欺压人民,才不会被人民厌弃。

因此,圣人有自知之明,而不自我炫耀;自己珍爱,而不自显高贵。

所以舍弃后者取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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