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Unterhaltsleistung) 对于有赡养义务的人支付的赡养费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被税务局认可,降低税基, 从而起到减少个人所得税的作用。
对于我们大多数生活在德国的华人而言,涉及最多的情 况就是赡养我们生活在中国的父母。
在这里我们就着重讲一讲赡养生活在德国以外的亲人, 费用应该如何申报抵税,在税务局申报中有哪些必须提供的具体的前提条件。
一、哪些人符合条件?
a) 被赡养人和您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是您生活在国外的配偶。
b) 被赡养人已过拥有自我劳动能力的年龄,比如已到退休年龄。对于未到退休年龄的人, 税务局认为他们是可以通过劳动自给自足的,因此您给他们经济上的支持原则上不能 用来抵税。在这里有几个例外情况:没有工作的家庭主妇,残疾人,有严重健康问题 的人,或者因为照顾幼童(年龄小于 6 岁)或残疾人而无法出去工作的人等,对于他 们的经济支持也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被税务局认可。
c) 被赡养人的经济收入情况也是一个决定抵税额高低的重要因素。如果被赡养人的年收 入总和超过 624 欧元,则超出部分将降低可抵税的总额度。具体情况稍后我们会举例 说明。
二、赡养费的最高抵税额度为多少?
a) 从 2014 年开始赡养费抵扣的最高限额是每人每年 8354 欧元。但这个额度只是最高标 准,实际情况根据被赡养人所在国家的不同而不同。
根据被赡养人生活国家的收入水 平以及物价水平,税务局划分了四个梯队:
第一梯队国家赡养费抵扣限额为最高水平 8354 欧元,比如法国,香港;
第二梯队国家赡养费抵扣额度为最高限额的 75%,即 8354x75%=6265,5 欧元,比如韩国,台湾;
第三梯队为最高限额的 50%,即 4177 欧元, 比如中国,阿根廷;
第四梯队可抵扣的赡养费为最高限额的 25%,即 2088.50 欧元。
所以需要先确定被赡养人所在国家是划分到哪个梯队,再确定赡养费可抵税的额度。对 于父母生活在中国的人来说,他每年所支付的赡养费能被税务局承认的最高抵税额度为 4177 欧元。
b) 请注意,此最高额度是针对全年 12 个月的。如果您是从年中才开始转账给国外的亲人, 最高额度则要根据月份来做折算。
比如您是 2014 年 5 月才将赡养费转给国内的父母, 则要扣除前四个月的额度,剩下您可抵扣的最高额度为 4177 x 8/12=2784,72 欧元; 如果您是到年底 12 月才转的帐,则您只剩下一个月的额度为 4177/12=348.09 欧元。
所以我们建议您在支付赡养费时充分和您的税务师沟通,提前做好合理规划,最好在年初 1 月时转账,或者按季度规律性转账,以便可以充分利用最高的抵税限额。
c) 前面说到被赡养人的个人收入也会影响赡养费可抵扣的额度。
如果被赡养人的个人年 收入超过 624 欧元,则超过部分会降低抵扣额度。
比如母亲生活在中国,她的个人年 收入为 1200 欧元,则这种情况下可抵税额度为 4177-(1200-624)=3601 欧元。
d) 不论被赡养人所处哪个国家,税务局统一给予 180 欧元的费用抵扣,用于降低被赡养 人的收入。
以前面的例子来说,将这 180 欧元的费用计算入内后,可抵税的赡养费额 度为 4177-(1200-624-180)=3781 欧元。
e) 实际的赡养费金额如在最高抵扣额之内,则以实际的赡养费支出为准;如实际的赡养 费超过可抵扣的最高额度,则以最高额度来计算。
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a) 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
b) 被赡养人的姓名,生日,出生地,地址,职业,同时需要说明哪些人和他(们)住在 一起 (比如其他儿女,赡养者的配偶,孩子等)。
c) 在报税年度被赡养人自己的收入(退休金 ,其他人支付的赡养费等),财务状况,并 且声明父母有无其他收入来源,一般所属的街道居委会就可开具。
d) 声明有无其他人同时也在赡养父母,父母从何时起因何原因需要赡养。
e) 赡养费的支付证明(建议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来证明)
f) 税务局可以根据情况要求更多的证明材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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