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吸进一口指间的烟,稍有点被呛到,阳台上风呼呼地吹,好久没抽烟了啊。
上一次密集的抽烟还是在2014年,考研的时候,常和吴敏昊,金将军,娟儿一起自习,抽烟成了走出教室放松的借口,男人来一根就跟女人要补妆一样,是不容拒绝的。娟儿不抽烟,但也不反对我们抽,比起烟,她大概更爱酒。
我从前不抽烟,因为太怕死,且身子娇弱惯了,烟味已算得上极不舒服的侵犯。但那时却着了魔似地想抽,吴敏昊抽的云烟太无聊,金将军抽的利群又太糙,偶然找到一了款白色娇子,第一眼就喜欢上。
白娇子烟味极淡,一股桔香味,不呛喉也不辣嘴,既没有过量的焦油,抽完也不会一身烟味。那样的夜晚,自习室灯火通明,只有“嘶拉”的翻书声,小声的默读,我却在教室外的台阶上闲坐着,看萤烛秋光,云雾缭绕中,心情随着烟头明灭起伏。
我记得自己依赖它的时刻,一个人漫步在夜色弥漫的街头,看着人们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穿梭…穿梭…凌晨时分在窗前徘徊。又也许,是在失眠的深夜,想起某个人,感觉心如刀绞…抽烟像一剂药,止住了所有的疼痛和迷惘的蔓延。(安妮宝贝《抽烟,伤口以及纪念》)
烟是否能止疼或麻痹是因人而异的,以我的经验,烟抽的越多思维越杂乱无章,疼痛只会更疼痛,想不通的更加想不通。抽得过量了,翌日起床难免咳嗽几声,又开始惜身,接下来好几天都不抽,唯有他们递烟过来时,跟着敷衍敷衍。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一包烟抽了半个月还剩一半,真是惜命如金的典范。
说到浇愁这一点,烟不如酒,酒醉让人麻木,一麻木,日子就好过了。所以古往今来,但凡失意、落魄之人,最爱喝酒。
中学时学李白的《将进酒》,高兴时要喝: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激愤时要喝: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排遣寂寞时要喝: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我心中倾慕至极,常常幻想着做酒鬼,终日长醉,如李清照:浓睡不消残酒。如杜甫:白日放歌须纵酒。如欧阳修:把酒祝东风,共从容。如陶渊明:一觞虽独尽,杯尽壶自倾。
可惜却是叶公好龙,不但一周有五日要上班,绝不敢宿醉着到公司打卡,又极爱惜身体,深怕喝酒伤身,故多年来,酒醉不过三四次,独身一人时更是滴酒不沾,真是枉费我这么喜欢看人喝酒了。
上回在家里聚餐,阿彬带了一瓶绍兴黄酒来,仿古的水滴形酒瓶刷成靛蓝色,闻之欲醉。我不善品酒,也忘了那日的酒是什么滋味,但记得那样的感觉,有点烧喉,有点上头,醉得心甘情愿。一直怀念那瓶绍兴黄酒,怀念那一天。
文/玉笙(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