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为“二孩新政”配套预案 http://szjy.sznews.com/html/2016-01/22/content_3447456.htm
《南方教育时报》 □ 深圳李俊
“二孩新政”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很快落地,但实施起来还要面临一些实际问题。为了减少新政对学校工作的影响,我以为应该尽早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准备:
一是摸清生育计划。建立计划生育台账,全面了解已婚育龄女性教职工生育计划,预知学校女教师产假分布情况,为制定解决方案打好“提前量”。
二是做好协调和引导,让适龄女教师知晓同事生育计划,自觉避开“扎堆”时段。
三是制定教师产假人员调配预案,一旦有教师请产假或提前请产假,中途请保胎假等,学校将由谁来接替该教师任课,应做到“无缝对接”。学校可以制定同学科老师临时顶课的预案,为寻找合适接替老师预留缓冲。
四是做好产假结束返校教师的安排预案。每个老师产假期满返校的时间不一,学校要制定措施确保人员安排,既不出现“青黄不接”,又不出现“无所事事”。还要制定相应措施保障教师“哺乳期”的相应权力。
五是修改相关制度。随着计生新政的推行,学校原有的请假制度、工会福利制度、妇委会制度等都将会出现与新政不相适应的情况。例如以往生育二孩的产假计算方法,与现有“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相矛盾。学校各项制度必须及时作出修订,以适应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切实保障女教职工合法权益。
六是争取上级部门配套政策支持。学校要积极呼吁和请求上级部门在人员编制、机动人员指标、职称评聘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或制度。呼吁上级部门减少评比检查、竞赛考试等非教学型事务。让学校教师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教学实务中去。
在评聘教师职称的时候,学校适度在各项指标上做到“男女有别”。例如继续教育学时,应该对怀孕生育期间的女教师降低要求。
在分配工作时,应考虑给哺乳期的女教师免去担任班主任的任务,对于怀孕哺乳期间女教师,应考虑免除值周站岗、早晚自习、带操带训的任务。如果女教师参与课题研究期间恰遇怀孕生育,学校应考虑补充课题组 成员,或者申请延期结题等。
为了避开教师的怀孕生育哺乳期,在安排优质课竞赛、外出培训学习、种子教师培养等方面,要将机会适当倾向于婚前或产假返校的女教师。学校在安排名师培养梯队、后备干部培养等方面将更多机会给予生育前和生育后的女教师。如女教师生育前多派其外出学习培训、参访交流、赛课评先等。女教师生育后,则多给予推荐评优、发表获奖等机会。
总之,我们应该把“二孩新政”当做好事,“把好事办好”需要智慧,需要科学合理地提前布局,需要各方面积极协调配合。
——发表于《南方教育时报》2016年1月22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