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标属于欺诈,可以要求三倍赔偿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选择权,安全保障权等。主要有:

一是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价款三倍赔偿。是指返还价款以外的三倍。食品欺诈的十倍赔偿。

二是出租柜台者和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我代理遵化市当事人要求昌平某市场承担了责任。特殊在于市场内部摊位销售的假冒稻香村商标,按照欺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支持赔偿

三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经营者负有场所设施的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受到损害可以要求赔偿。

四是热力公司对报停的超过5度电,半吨水收费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

律师提醒,有了纠纷不要打架,不要有理变成没理。打人拘留人财皆失,被打受苦住院憋气。有了纠纷依靠法律维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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