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心鉴先生有一个关键点没有说到,就是中国律师的收费标准不及最先进法治国家百分之一。在法治国家美国,律师业的产值大约占全美GDP第四位。律师服务五花八门,计时收费很普遍。上到公民,下到政府机关,遇事求律师,购买律师服务,给律师付高额报酬成为习惯。在中国呢,别说排第四,第四十,第四百都没戏。在中国大陆,律师即使为贪污受贿过亿的人辩护,律师费别说收不到香港律师那样动辄过千万的,很多连百万都收不到。
大陆司局级单位给律师年费过50万的都不多,如何对得起律师呕心沥血、鞠躬尽瘁、肝脑涂地。为什么律师英年早逝比比皆是,触目惊心,律师劳动太不值钱。
我多次说过,大律师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造就的,是大法官、大检察官造就的,是黄金和比黄金更宝贵的知识和时间造就的。
猛将如云,谋士如雨,都是时代造就的。若无市场经济这个大时代,律师既无运也无命。
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必无参天大树。而树的成长规律则是,树木十年可成小材,但必不是“楠木正成",也非"横井小楠”,更非"直木三十五”。倘成大材,必待百年、千年之期,人亦如此。
人才为兴国之本,人才举,百废可兴。善待律师,律师兴,则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