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000天写作的第四十三天。今天讲讲不平等合约。
“不平等合约”在我们的商业社会普遍存在,比如说,麦当劳、肯德基这样的特许经营的连锁机构,他们给加盟商签的合同往往是不平等合约。
我们来看看这些不平等合约一些细节:
1、加盟商签完合同后要立刻向总部缴纳一笔不菲的加盟费
2、加盟商根据总店的选址要求,租店铺、装修、购买设备设施和生产原料
3、加盟商自行招聘和培训员工
4、加盟商生产和服务要按照总部的标准提供,每一个细节都有要求
5、任何时候,只要总部不满意,可以随时终止合同,无需理由。
你看,加盟商不仅要缴纳加盟费,还要自己租店、装修、装配和培训员工,甚至可能突然在无理由的情况下就被撤销资格了。太不公平了!
是的,确实不公平。那加盟商为什么还要接受呢?按理说,在这个市场经济中,不公平的东西会慢慢消失,因为你这个公司对加盟商不公平,就会有公平一点的,只要对加盟商稍微公平一点、友善一点,就会有更多的加盟商选择你这个公司,这样其他的公司也为了竞争市场也变得更公平、更友善,最后慢慢达到关系均衡。
但是,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
为什么?
这我们需要看一下背后的经济学逻辑:
连锁机构的公司看中的是他们在全国乃至全球提供的服务和产品是质量一样的。我常说,麦当劳的汉堡难吃,全球都难吃,但是一个味。这就是标准。我们公司现在也在不断追求标准化服务,服务业标准难度是很大的,但是我们一直在研究,目前已经可以达到标准化1.0级别,可以达到一年做2-3家店的程度。虽然还有很长的标准化的路要走,但是已经初步摸索出标准化服务和标准化跨省市管理的模板。
因为我做标准化管理,所以我知道标准化的背后意味着什么:麦当劳的薯条炸的时候有标准的油温和炸的时间,不过没完,还有薯条出锅之后,一到7分钟,如果没被卖掉就要扔掉。这项总部执行起来没有问题,但是加盟商就有问题了。
为啥?因为总部是公司掏钱,店长无压力,又不是掏自己钱,所以执行到位。但是加盟商不是啊,是掏加盟商自己的钱啊,这薯条7分钟一过就要扔掉,搁你你心疼不?又没过期,吃了又不会肚子疼,而且,比如我8分钟或者10分钟以后才扔,这一两分钟有多大影响呢,顾客会吃出来吗?
其实说实在的,也许味道真的没有多大的变化,更不会食品变质吃了闹肚子。于是,就会有加盟商有想法去这样做。反正总部不会天天盯着我。
总部知道你这样想,而且他们也知道没法一直盯着你,那样监督成本太高了。但是,也不能允许你违背标准,并不是会不会吃坏肚子的事,而是这一点不遵守就意味着很多标准都可以不遵守,这样品质就无法统一管理。如果一旦不论哪项出了问题,顾客投诉就会投诉你这个品牌公司,他不会管你是直营店还是加盟店的,只要用那个大M标志,我就投诉你。
在经济学里这叫“负的外部性”,也就是某个加盟店因为获取自己的利益,而对其他加盟商和总部造成承担很大风险的影响。也就是一个麦当劳的加盟店出了质量问题,总部品牌就会受到影响,其他的直营店和加盟店也都会因品牌受损而利益受损。
想想当时三鹿奶粉出现的三聚氰胺事件,对中国奶业造成多么大的损伤就知道什么叫“负外部性”了。
怎么解决这样的问题,总部思考了,解决方案就是:我要你很高的加盟费,而且所有的运营成本和费用都由你承担,且我可能随时把你踢出局,让你时时刻刻要检讨自己的服务。你要我品牌受损,我要你血本无归!
此外,总部还利用“正的外部性”。比如连锁眼镜店,他们总部往往要求加盟店提供一些额外的服务,比如帮你洗和修眼镜,不论这个眼镜是否是在你这个店买的,甚至不需要是这个连锁机构的品牌的眼镜。这样做,顾客很开心,觉得你这个品牌很好,乐于帮助人,就会对你这个品牌有一些好感,也许就会促成销售。这样看,虽然某个加盟店可能因此损失了一点利益,但是总体品牌获益了,从而加盟店也会获益。
因此,加盟店必须接受这样的不平等合约,这样其实是保护总部和加盟店的,双赢的。但是,也有可能总部的管理者会滥用这种权力去欺负众多加盟店。但是,别担心,总部老板也思考了,你只要滥用权力,这些不好的消息就会在你面对的成千上万的加盟店之间传,慢慢大家就会对总部失去信心,或者这种滥用权力的故事一定会让总部老板知道。所以,如果这样做,很容易露馅,很容易死的很惨。
你看,在商业社会中,合作关系中每一方都有违约的可能性,但是处理方式截然不同。这样的商业社会感觉奇妙无穷!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