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

      迷信是人的一种极端认知状态,迷即迷失自己,信即盲目信任,也就是迷信是缺失自我主体而对某种或某些事物的盲目信任。

      如果说信仰是人最高层级的认知状态,那么迷信就是最底层级的认知状态,这也成为人两种完全不同的生命意义的根本,前者构成了一个人完整生命轮回之过程,后者则无异于一秋之草木,没有任何意义。

      所谓人生命意义即是人生命过程中具有的自我价值,没有自我就没有价值,也没有任何意义。而人的自我价值是人作为社会主体之言行产生的社会价值,也就是带给他人的积极影响,是否是积极的影响由他人评价,而不是自以为是。

      所以人生命意义有三个不可或缺的要素,即自我、认知与价值,有价值就有意义,没价值就没有意义,而自我是其中最基本的要素,有自我才会有自主的认知与行为,没有自我,认知是被人灌输的,行为是被人操纵的,无论什么价值都是操纵者、灌输者的价值,不是自己的价值。

      任何人的行为都是认知的衍生,认知时行为基础,而且衍生出的行为恰恰又是所信任的反映,也就是相信什么就在言行上会维护什么,从而通过言行上的维护获取自己内心需求满足的事物。

      如果迷信,那么相信的就是别人让相信的,这样,需求满足就会依赖于被相信的,这种关系就像宠物对主人的信任一样,所以也不难看出,这种关系实质上就是操纵与被操纵,最核心、最根本的一定是有利于操纵者。

      而真正的信仰却不同,看似在行为上与迷信具有同样的信任而表现出相同的全力以赴,实际上基于信仰的信任表现的全力以赴是行为人内在的力量体现,是自己对自己信仰的验证,也是自己通过验证最终获得从认知到行为、从行为到认知的闭合循环、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也正是在这样的持续循环过程中,一个人完成了自己生命意义的真实印证。

      如果同为草木,那也就无所谓意义、价值、需求、利益、生命等,因为这些都是因人才有的,是人主观意识的产物。既然同为人,就应该都有主观意识、自我属性,而且一个人的主观意识才是自我属性最根本的特征,也就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一个人也许可以有时没有主观意识,但不可以始终没有主观意识,有时没有主观意识是因为有时没有行为,或者有时的行为是无意识、下意识的行为,对于任何人来说实属正常,但是如果始终没有主观意识就意味着没有自我,就处于迷信状态,就在被人操纵,自然就是可悲的。

      一个人自我意识强大到自我中心、自以为是, 就会试图操纵别人,最有效的操纵方式就是要么让自己成为被操纵的人直接迷信的对象,要么成为被操纵的人迷信的事物背后的实控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这种人都是最无耻、最邪恶的人,而且这种人无一不是擅长商君五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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