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名更具体点来说应该是小人物斯通纳苦闷无聊悲惨的一生,整本书的基调都很沉闷。
斯通纳家境贫寒,父母皆是农民,一家人靠务农为生。斯通纳喜欢学习,看书。在上大学时得到了老师斯隆的认可,接着读了研究生和博士,博士毕业后,斯通纳留在了本校任讲师一职。
在一次聚会上,斯通纳认识了伊迪丝,斯通纳对伊迪丝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得到父母许可后,伊迪丝便嫁给了斯通纳。但是二者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几年后,他们有了女儿格蕾丝。伴随着不幸福的婚姻,斯通纳的教职生活也并不是一帆风顺。斯通纳的死板,坚持,让他得罪了劳曼克斯(后来的系主任)。
反观斯通纳的一生,凯瑟琳的出现是斯通纳生活中唯一的一束光。凯瑟琳旁听了斯通纳的课,二人相识,像是伯牙遇子期,二人情投意合。但是事情被劳克曼斯发现,为了不让凯瑟琳的前途受到影响,二人分手,凯瑟琳离开去了另一所学校。
没有了凯瑟琳的生活,斯通纳又恢复了单调沉闷的生活。格蕾丝日渐长大,成了一个受欢迎的女孩儿,然后意外怀孕,两个年轻人因为孩子匆匆结婚,格蕾丝离开了这个家,搬去和公婆居住。不久,格蕾丝的丈夫参军牺牲,格蕾丝成为寡妇。
斯通纳六十五岁了,他发现自己患上癌症并且已经扩散开了。
斯通纳去了,带着回忆。
从另一个角度看斯通纳是一个很励志的人物,放在中国这样的人应该是家家户户眼中的好孩子,学霸。在一个贫穷的祖上都是务农大字不识一个的家庭里,在一个每天都要去牧场干活,只能抽时间学习的家庭里,培养出了斯通纳这么一个大学生,在那个年代,甚至一路读到博士留校任教,是一件多么光宗耀祖的事情。但看完整本书,你会羡慕这样的人生吗,不会,因为斯通纳除了有点学术能力,他可以说是一无所有了。在家庭生活方面,他爱上了伊迪丝娶了伊迪丝,却没有能力和伊迪丝过幸福的生活;他爱女儿格蕾丝,却在格蕾丝需要他的时候,任由伊迪丝胡闹;在工作中,他的课沉闷无聊,学生觉得他是个古怪固执的教书先生;他不爱与人打交道,和领导不对付;可以说他和身边的人都保持在一个疏远的距离。每年清华北大的学生很多,可混的好的又有几个。我们的教育体系中太过看重学生的应试能力!!是应试能力,不是学习能力。有学习能力是指,自己做的不到位不擅长的地方,寻求方法去改进。不单单指课本上的知识,更指的是方方面面,社交,锻炼,是一个主动的过程。斯通纳的悲剧人生更新昂一个定式,他压根没想过改变,或者是他的改变太容易放弃,他过于逆来顺受。他自私,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把她的女儿妻子放在比他的学术研究更高的地位。
关于斯通纳的婚姻,一开始我对于伊迪丝为什么要嫁给斯通纳很是不解。书中伊迪丝对斯通纳一直是不冷不热的,只是斯通纳剃头挑子一头热。后来我看到他们的女儿格蕾丝匆匆嫁走,离开家,我才有了一些明白,或许斯通纳只是伊迪丝离开家的一个窗口。所以伊迪丝并不理解什么是婚姻生活,她们的婚姻一开始就是没有地基的。凯瑟琳只会每天打扫卫生,尽一份在她看来的妻子的义务,而忽视了情感的投入,斯通纳在这样的生活中疲倦,也放弃了和伊迪丝产生感情的想法。二人的婚姻名存实亡。女儿格蕾丝出生后,斯通纳投入了大量的爱对待这个小生命直到伊迪丝抢走了她。伊迪丝嫉妒斯通纳对于格蕾丝的爱,当她发现格蕾丝有了和父亲一样喜欢安静的看书的习惯,伊迪丝破坏了它,伊迪丝要把格蕾丝便成和自己一样的女性。她要求格蕾丝穿裙子,给格蕾丝的房间收拾成粉色,她要求格蕾丝成为一个受欢迎的女生。伊迪丝是否在用格蕾丝报复斯通纳呢?伊迪丝是生活中最为悲剧的人物(她的女儿格蕾丝不由自主的延续了她的悲剧),斯通纳至少有书籍作伴,在斯通纳苦闷,觉得生活无解时,坐在书桌前的他就可以忘记一切烦恼,书籍是他的出口。可是伊迪丝什么都没有,伊迪丝没有准备好就进入了婚姻,当她想要挽救婚姻时,她开始学起雕塑,在剧场上班,她不合时宜的走进斯通纳和学生讨论的沙龙,却发现这样做的后果是她和斯通纳的距离越走越远。后来她知道斯通纳有了外遇,也没有大吵大闹。她自始至终都在维持一段可笑的婚姻,她从来没想过离开斯通纳,没想过离婚。这是她的悲剧,也是那个时代女性的悲剧。从一个家庭走出进入另一个家庭。
关于凯瑟琳和斯通纳。现实生活中,凯瑟琳这样的人物应该是极少可能出现的。有点像是作者觉得斯通纳这个角色实在是太现实,太普通,为了给读者点儿希望,把凯瑟琳插进斯通纳的生活,调味儿吧。每个男人可能有都那么一个自己的白月光,,但谁知道真的娶了之后,是不是就变成了一粒白米粒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