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时间的考虑,我终于决定写这篇文章。最近,人力资源总监老唐跟我谈起了他的“被辞职”故事,让我彻夜思索:作为人力资源工作者,应该为自己争取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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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时候起,老唐心里就知道了公司的领导风格,也想到有一日自己也会遭遇过河拆桥,只是没想到那一日,来得如此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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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唐原本是有心里准备的,他能理解一家有20多人的公司。不需要总监级的人事负责人。现在公司的结构体系已经建立,人员基本稳定,只需要一个有三五年经验的人事主管。从企业的成本出发,他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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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可以回复新公司的负责人,让他的领导直接告诉你的老板新公司的决定。因为他们是同级的。一开始,你的老板让你负责新公司的人事工作。如果想你离开,最好让老板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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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唐听了我的建议,新公司的负责人在计算1月和2月工资的辞职表上签了字。
后来,老板也给老唐打了电话,称自己刚知道这件事情,情况他都清楚了,等出差回来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