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夜的来回奔波,就是为了一个签字一个指印。
这不是赶回去离婚,仅仅是为了老家的小房子的一个手续而已,还不明白是不是有必要去办理。
12日下班赶晚上10点40的飞机,然后换乘出租车,火车,出租车,早上7点赶到家,休息了1个小时后,去办理那个房子的手续。到现场后找到人,仅仅用了两分钟,签字,指纹画押,然后结束了。回家,休息,吃饭,赶下午高铁,出租车,高铁,动车,飞机,终于晚上11点赶回了上海的那个小小的避风港,强迫自己睡去,以应对第二天的工作。
已经请了一天的假了。不能再有损失了。。。吧?
其实我到现在仍然不明白,自己这么活着的意义。
这一来一回一天一夜没有休息,只是为了办理一个所谓的房产转抵押手续,市民中心规定办理时间,当然不会考虑个人的时间安排,连续推迟三次后,终于没办法跟媳妇儿商量回去办理了。为什么是两个人回去,因为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丈母娘让买房的时候,必须写自己女儿的名字。难道不知道离婚的时候,不管有没有名字,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月供的情况下,房子都要平分的吗?如果离婚,家里的车房可是不管你写没写名字的,都是平分。可是必须写,那涉及到办理手续的时候,一个人回去的,就变成了两个人一起。可是如果只写女方的名字,男方父母又不乐意,就这样,男女两人的婚姻初期,无形中成为了双方父母的博弈现场。我觉得,男女双方最大的情感负担就是来自于这种博弈。我们之前称之为,孝悌人伦。
思绪又飘远了,再回到这一天一夜的奔波。至今仍然对最后办理的事情耿耿于怀,为了这两分钟的事情。不眠不休的跑了一天一夜,似乎是什么时期经常发生的事情,或许是远古事情,上古时期,或者稍近一点的古代,大概有夜半起,突起访友之心,行千里,至友门外,兴尽而归的事情,那时候大概是被称为雅事。就像现在男女异地恋一样,男的周日飞机,火车,汽车,风尘仆仆的到千里之外的女友宿舍门口,就为了叫一声亲爱的,脸颊上吻那么一口。满面疲倦的,再赶回去准备第二天的上班。女孩大概也是心疼的回应,心里却是甜如蜜,大家也是大加赞赏。世界承认这样的用心。不管是纯粹自我的认知,还是实际上的外在实施,这种形式都是客观存在,被承认,被赞扬的。不管是经历千辛万苦,千秋万世,只为一睹你的绽放,还是让你跋山涉水,亡命奔袭,只为了让你签一个字这种政府,组织,企业方面经常干的事儿,都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儿。只要亡命奔袭的我们,没人在意,毕竟是在做理所当然的事儿。是吧。
连我自己都认为是理所当然应该做的事儿呢,只是做的时候总是愤愤不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