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在尘世间游走,原本以为自己不断在获得快乐,却远离了灵魂的饱满。
看这本书的时候,每字每句都在敲打着我内心的深处,这是一份超然的力量。小时候自己做什么事情都自认为是正确的,我不断试错,希望得到外界的认可,取得在这个社会生存的通行证,但是慢慢地,头脑中只留下繁文缛节,留下功利的追求,我忘记了好奇心,忘记了美,更忘记了问为什么……
男主角帅的让我震撼,这种原始的能量,这种脱离束缚的力量让我感到崇拜,直到后来我发现他一定就是作《我们是谁,我们在哪儿,我们到哪里去》的高更。我依然只能粗浅的旁观,我看不懂画笔,光影,构图的精湛,只能站在艺术之外感叹他的勇气。
小说看似是一个传记式的流线图,实际上有很多戏剧性的故事。
斯特里特克兰夫人,明艳友好,热情好客,有社会名流当朋友,也有文人墨客当知己,有赚钱的老公和温顺的孩子。在那个时代,女人的成功不过如此吧。这种社交达人,也让我最开始心中一动,名利双收不外乎是种不错的追求。
斯特里克兰离开了这里,他讽刺社会人的假面,鄙视他们沉浸在飘渺事故中的自信。仿佛他们就像一群演员,这群人互相称赞彼此,获得了聚光灯下的快乐,殊不知台下的观众早已知道,一切都是假的。
两种生活对比下来,这成为了最直白的讽刺。
斯特里克兰有股强大的生命力量,他要唤醒他最炽热的源头。超越世间,必然有股神力,宇宙背后总是有其他实相的探讨,他被这股觉醒之力唤醒。人性的模样慢慢被他看清……他看清了人,看清了社会,看清了自然,最后看清了自己……他留给世界的,只有他对这个社会的透彻。
深爱着一个人,受到万箭穿心的折磨,只怕自己就有受虐的基因。
憎恶一个人,也许只是因为自己不想爱。
愿意说出的话,也许只是希望得到嘉奖。
如果不是斯特里克兰无情的说出了世人的追求,只怕没有人知道还有可能出现另一个世界。
人可以站在镜子面前,迷恋仪表堂堂的绅士。但,如果战争海水面前,还能喜欢赤裸裸的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