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现状梳理
(一)混改范围与领域拓展

自2013年起,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续拓展实施范畴、延伸覆盖领域。于充分竞争的行业与领域,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稳扎稳打,持之以恒、砥砺奋进,改革之路行稳致远。电力、民航、电信、军工等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目前,三批共 50 户试点企业改革工作已然完成,第四批超 100 户企业的混改工作正履行相关程序。多年来,央企在砥砺奋进中不断前行,上市公司已成为央企混改的主要实践途径。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与利润分别占央企整体的 67% 和 88%,此数据有力凸显了资本市场于混改中的关键作用。
(二)混改比例与进度

截至当下,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逾 70%,较 2012 年末提升近 20 个百分点。这一显著变迁,有力彰显出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已收获阶段性成效,改革之路稳步前行。从推进速度考量,2020 年中央企业逾 900 项混改项目落地,引入社会资本超 2000 亿元;2021 年混改项目超 890 项,引入资本超 3800 亿元,彰显混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之态势。截至当下,中央企业累计推行混改超 4000 项,引入社会资本逾 1.5 万亿元;地方国企混改户数占比达 54%,引入社会资本超 7000 亿元。混改的规模效应正逐步彰显。
(三)混改方式特点

从混改实践来看,单一方式混改仍为主流,其中股权转让占比 47.66%,增资扩股占比 38.14%,两者合计超过 85%,成为当前混改的主要方式。与此同时,组合式混改模式逐渐兴起,混改的广度与深度得到进一步拓展。非公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途径更为多元。股权出售、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股权置换、减持等方式在混改实践中得以应用,其中股权出售占比高达 83.72%,凸显其在混改途径中的重要地位。新设公司作为常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在金融、酒店餐饮、资本市场服务等诸多领域广泛应用。地方国有企业运用该方式推进混改的占比相当高,达 71.88%。
二、成效总结
(一)经营业绩提升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中央企业经营业绩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一举措促使央企在市场竞争中更具活力与竞争力,助力其实现更优的经营成效。2021年,中央企业成绩斐然,营业收入达36.3万亿元。较上一年,增幅高达19.5%,两年平均增长率为8.2%。这般优异表现,充分彰显了中央企业强劲的发展态势与蓬勃的生机活力。年初既定的营业收入利润率、研发投入强度等目标均圆满达成。这充分彰显了企业在经营、创新、效率与财务把控等方面成果斐然,展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未来前景一片光明。近百家国家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顺利完成主体任务,成果卓著。国有资本权益显著攀升,平均增幅逾20%,彰显了混改的积极成效与强大活力。混改成效显著,改革后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幅达 22.6%,超百家试点企业成功上市。这一成果有力彰显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提升企业经营效益方面的卓越效能。
(二)治理结构优化

混改促进了央企治理结构的优化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通过混改,企业治理结构更加科学,经营机制更加高效灵活。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前置事项清单全面制定并落地见效,董事会职权得到有效落实,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稳步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逐步建立。13 户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引入持股 5% 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使企业决策更加科学高效,治理机制更加现代化。
(三)资源配置优化

混合所有制改革于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意义重大,它宛如一股强劲的动力,有力地推动着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优化与调整,在这一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借混合所有制改革之东风,国有资本加速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中国星网、中国物流等重大战略性重组与专业化整合圆满收官,既消弭同质化竞争,又补齐产业链短板,显著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通过 "处僵治困"、压缩过剩产能、国有企业瘦身健体等措施,三年减少法人户数 1.4 万户,压减比例达到 26.9%,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国有经济整体效益的提升。
(四)市场主体活力激发

混改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发展动力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 年我国市场主体总量达 1.5 亿户,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占比超 9 成,日均新设市场主体 7.8 万户,其中企业超过 2 万户。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 2.6 万亿元,新增减税降费逾 1 万亿元。金融支持成果斐然,全国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幅达 27.3%,强劲活力如汩汩清泉,持续注入市场。企业活跃度逾 70%,构建起大企业稳健发展、中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星罗棋布的市场主体格局,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盎然生机与蓬勃活力。
三、现存问题
(一)混改认识与目标问题

部分企业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与意义认知模糊,存在诸多不良现象。有因顾虑而不敢混、缺乏意愿不愿混的,也有为混而混、一混了之、重“混”轻“改”的情况。一些企业混改目标和路径不明确,缺乏顶层设计和战略考量,单纯追求混改比例和数量,忽视了混改的质量和效果。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混改工作难以深入推进,改革效果大打折扣,未能充分发挥混改在转换机制、提升效率方面的作用。
(二)机制转换难题

在二级及以下层级法人企业改革进程中,中长期激励、职业经理人制度及三项制度改革等举措推行遇阻,实际成效与预期存在差距,未能达成理想目标。一些企业即使实行了相关改革,也可能达不到期望的效果,还面临其他问题。更为紧要的是,集团公司改革进度相对滞后,此状况对集团整体改革起着决定性作用,其影响不容小觑,亟待加速推进改革步伐。集团公司体制机制不转变,改革不到位,就会制约旗下二级及以下层级法人企业的改革,甚至影响集团整体改革进程和效果。
(三)融合发展挑战

不同所有制企业在价值观念、市场意识、管理理念、运营方式上存在差异。部分企业虽形式上完成合并,经营却未深度融合,依旧是“貌合神离”。过度纠结“谁主导”、职位安排等事宜,非但未达成良性合作,反而令机制内耗愈发严重。如何通过战略协同、组织再造、机制创新等方式,推动战略规划、集团管控、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是混改实践中面临的重要挑战。
(四)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担忧

部分企业在混改过程中担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从而影响混改进程和效果。这种担忧导致一些企业在混改推进过程中过于谨慎,不敢大胆尝试,错失改革机遇。同时,由于相关制度和监管机制尚不完善,也确实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需要在混改过程中加以防范和解决。
四、策略建议
(一)深化 "混" 的内涵

持续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更大力道积极稳妥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双百”企业等综合性改革。于此类企业踊跃开展混改事宜。与此同时,稳步且持续地推进重点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精心完善第四批以及后续批次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工作,确保改革有序深入开展。对于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发展需要,灵活确定国有资本的控股比例,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进一步扩大混改的范围和深度。
(二)强化 "改" 的力度

明确 "混" 是基础,"改" 是核心。以集团公司改革为重点,推动集团层面体制机制转换,为旗下企业改革提供支撑。在二级及以下层级企业持续推进经营机制转换,确保中长期激励、职业经理人制度等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激励混合所有制企业充分运用中长期激励政策,像国有控股混企员工持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与分红激励等,以此全面激发企业的活力与创造力。积极探寻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虚拟股权等中长期激励模式,从系统维度着手发力。全面增进正向激励的综合效能,充分激发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加强融合发展

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在战略规划、集团管控、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深度融合。通过战略协同,明确混改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通过组织再造,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和管理流程;通过机制创新,促进不同所有制资本优势互补。引导混合各方找到共同发展的契合点,做共同的事业,实现从资本混合到战略、管理、文化等全方位融合,避免 "两张皮" 现象,形成发展合力。
(四)完善操作与监管

根据《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对混改工作流程予以规范,明晰“混资本”与“改机制”相关环节的操作要点,确保混改工作有序推进。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应严格履行可行性研究、制定混改方案、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引进非公资本投资者、推进企业运营机制改革等基本流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在产权市场、股票市场等平台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混资本" 操作,加强对混改过程的监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保障混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五)典型引路与经验推广

秉持典型引领之策,深度挖掘成功案例背后的精髓。悉心总结宝贵经验,并以广泛有效的方式进行推广,以典型之光,照亮前行之路。树立混改成功典型案例,如重庆钢铁通过引入四源合基金进行混改实现重生的案例,总结推广其成功经验。全力保护各方权益,秉持产权平等保护之原则,实施同股同权治理模式。确保运作过程公开透明,严格依法对各类产权予以周全保护,营造公平公正之环境。通过典型示范,引导更多企业积极稳妥推进混改,确保混改工作取得实效,真正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