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准确地说人的“兴趣”一部分是发现的,一部分是培养的,更为严格的说是发现后再培养的。而儿时的“那个人”是不得不……被困在家里实在没办法没事找事找来的。与所谓专家学者和各类词典中对“兴趣”这个词的定义格格不入,没毛关系。
那个时候小学生是自由快乐的,每天只有两节课作业也不多,剩余大把的时间就是撒欢的玩了。虽然玩的内容远没有现在孩子玩的高级,但至今都自我感觉无与伦比的高兴。
从看几分、几角钱的“小人书”到读块八毛钱的《渔岛怒潮》、《童年》和《我的大学》和等所谓的“大书”,这就是除了疯玩儿之外最开心的事儿了。
每家每户过年时小院门上贴的对联都是手写,现在到处都可以买到的各种档次的印刷精美的对联,那个时候想都别想。真正意义上写“墨笔字”都是好胜惹的祸。为了完成班主任老师布置的给“五保户”送温暖任务,从来没有写过对联的那个人,勇敢地争取到了写对联的差事。从那之后,几分钱的毛笔、墨块儿和废报纸成为了最稀罕最亲近的朋友。
欣赏到九成宫、多宝塔、玄密塔三本字贴纯属机缘巧合,邻家老三届高大哥知道我喜欢舞舞喳喳学写“墨笔字”连本像样的字帖都没有的时候,翻箱倒柜找到他自己珍藏多年的这三本字帖,纸包纸裹的拿出来让我挑一本借给我。帖子上那跳着灵动的美让我欲罢不能了,这就是我的“兴趣”初始,只是发现、没有培养,便是心动了。

我相信那个时候写写毛笔字、画画水彩画只是做为自己的兴趣爱好的是绝大多数人的想法,与现在有些“小名气”、出点“小名声”的,动辄就几百甚至成千上万一平尺的被钱绑架的人相比,幸福指数谁高谁低真的不知道还有没有一比。把“兴趣”当做喜欢的事情去玩儿是人;把“兴趣”当做挣钱的工具去挣命是匠;把“兴趣”当做即是挣钱工具又顺便出了大名的是“神”。无论神、匠都得还原了人之后才会有食人间烟火后的其乐无穷吧。
去年九月份,在哈尔滨参加学习期间,受到大连陆院老同学、睡在我上铺的兄弟长丰先生的邀请参观了他的作品——哈尔滨一大型地下停车场。当看到黑龙江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哈尔滨书协洪铁军先生的题匾时,我们相视一笑,我竞然与鼎鼎大名的洪先生同称“老铁”,实属“偶遇”。长丰把私藏多年的洪铁军先生的一幅四尺整张的书法作品赠送给了我这个多年“老铁”粉丝的老铁。谁让我和长丰是一辈子的“老铁”来着。他送的潇洒,我收的仗义。几年上下铺,一生兄弟情。

时至今日,写写墨(mi)笔字,闻闻宣纸香便是一件神仙般的日子了。李壮先生为我量身定制的斋号“有乐斋”真的是恰如其分的再合适不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