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湖北的警察暖哭了。湖北鹤峰县农行不仅不给储户兑换残币,还要求他去当地公安机关开具“不是人为故意损坏”证明。
鹤峰县公安局容美派出所(注意是容美,不是美容)霸气侧漏,义正言辞,
首先是列出国家关于残币的《兑换办法》,还具体到第三条。
然后思想教育:“国家三令五申,要求不要让老百姓办所谓的奇葩证明“,督促农行端正态度,为储户办理兑换。
最后强调用媒体宣传,进行普法教育。
有理有据,层层递进的说服力,最后还有媒体的威慑力。此处应有掌声,这个证明开得太棒!以后谁再要你开证明:证明你妈是你妈,就拿这张对怂他。
农行第二天也出了道歉声明,补救工作也还算积极。
证明是个什么鬼,就是权威部门为了证明某个事件,出具的公文并盖公章。我印象中开过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优生优育证明、入学证明.......
上次报社发计生奖,我还被要求去社区居委会开未婚未育证明。
转户口来广州那会,没少跑派出所,还被要求专门回了一趟柳州去开户口迁出证明,我妈还不能代开,因为没法证明我妈是我妈。
让我最难忘的一次是买房开未婚证明,民政局的大爷的话让我终身难忘:未成年人不用开未婚证明。
和他解释半天我成年了,他也不信,后来我把身份证拿出来。他的嘴巴张得特别大,半天也回不了神,还拿我的身份证和本尊比对了好久,才盖章。
他那惊诧的表情,我现在想到都会从梦中笑醒。
有些证明开了还要交钱。买房时开唯一住房证明,第一次开的证明由于地产销售弄丢了,又去了一次,两次共花了80元,真是收得太贵了。
单位证明那开得更多了,记得户口还在报社集体户的时候每次要拿自己的户口本办事,都需要报社开证明,然后再跑人才市场提取,一个下午就浪费了。
提取住房公积金也要报社证明。
最苦恼的还是出国,因为去欧洲和美国,都需要单位开证明,还要盖报社的公章,等五六个领导都签完字,然后才拿去行政部盖章。基本没两天走不完流程。
因为某个领导可能出差不在。这些还不是最头痛的,你出去浪,老板们就都知道了,没有什么隐私可言。
那些年我们开的奇葩证明都收集起来可以装订成册了。
你还开过什么奇葩证明,欢迎在后台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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