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手”,是指按日常道德标准看来是不正当的政治行为,可能被视为政治伦理的特殊组成部分。
从整体利益权衡的角度来说,牺牲少数拯救多数确有其“必要性”。
但是这种牺牲必须由被牺牲者自己作出或同意。除被牺牲者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替他做出被牺牲的决定。这是个体“无穷大”的原则。
如果有人未经被牺牲者同意而实施了行为,尽管他使得大多数人获益了,但他同时必须承担罪责,也就是剥夺了他人权利的罪。如果没有对罪责的承认与承担,那么“脏手”就会被滥用,成为真正肮脏的手。
一面是拯救大多数人的“正义”,一面是僭越他人权利的“罪恶”,这就是道德困境之所在。
这也可以联系“电车”难题。所谓难题就是没有标准答案,其结果只在于各人的选择。然而选择必然对应相关的责任。如果只强调结果好的那一面,回避或者忽视了责任面,就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后是谁权力大谁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