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与分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注:转包一定非法

      主体不可分包,即分包主体非法

      除主体之外其他分包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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