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小子终于睡了。张先森这个点还没回家。懒得理他,让他淹没在麻将海吧~
自从白昼变短,宝哥就不再午睡了。爷爷奶奶怎么哄都不睡。只好随他。可是晚上睡觉的时间居然也不固定。如果是张先森哄他,绝对秒睡。他的哄睡方式是,俩人一起坐沙发上看电视,调一个张先森爱看的台,宝哥迫于爸爸的威严,不敢提换台的事。于是在无聊中,就睡着了。但是如果我哄睡呢,画风立马就不一样了。读绘本或者玩逻辑狗或者宝宝玩英语,三选一之后,关灯,听michael钱儿。至少听三个故事以后才能睡着。这一套流程下来,基本都是10点半以后。而且必须得搂着我的脖子才能睡。以至于,每次我也跟着睡着了。
今晚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我觉得小孩真的是很神奇。我给宝哥洗刷完把他放床上,拿了几本书给他,然后我去洗涮了。回来的时候看见他皱着眉头,撅着小嘴巴,一副不开心的样子。还没等我问呢,自己就把藏在被子里的东西拿出来了。原来是把书上带的一个类似书签的东西折坏了,直接撕两半了。用很难过的表情告诉我:妈妈,对不起,我给弄坏了。接着就嘴巴一咧,眼泪也跟着掉下来。边哭还反复说:妈妈,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这样了。越哭越厉害。我的妈呀,这认错的姿态简直是教科书的级别。这孩子,啥时候学会的这些。我赶紧抱抱他,告诉他没关系,妈妈知道宝宝已经知道自己做错了,以后不再这样做就好了。然后,我找来胶带,给粘起来。这期间,孩子还是会说对不起,对不起、、、。可能他心里知道,这本书是绘本馆借来的,我告诉过他,借来的书要爱惜,不能弄坏。否则要赔钱。可是他这反应,我还是会觉得,孩子有点太过于懂事了吧。
印象里,宝哥很小就知道认错。大概是两岁多,能说完整的句子开始。我那时候才感觉到,孩子的理解能力仿佛是天生就有的。他能很清楚的知道,他做的什么事情会让你生气,然后他就会觉得很内疚然后开始哭。而且,哭的特别伤心,让你一下就觉得,犯再大的错也不忍心再去训斥他。甚至我都会心生出一种自豪感:天呐,这真的就是我生出来的孩子啊,太乖太懂事了,简直美好到极致。什么平时的调皮、惹人生气通通都忘了。怀抱着他,就像怀抱着一整个世界,那么富有,那么不再奢求。
人世间有千千万万种美好,在我看来,还有一种美好,就是孩子睡着后的样子。红扑扑的小脸、细嫩白皙的皮肤、长长的睫毛、自然伸展着的小手和均匀的呼吸声,构成了最美好的画面。无数次,把孩子哄睡,或者半夜醒来,我很多次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睡着的样子,看好半天。从刚出生的50公分,看到现在一米多。时间过得飞快,还有一个多月小家伙就四周岁了。四年的时间,四年的陪伴,给我一个如此这般的孩子,我觉得我没有任何觉得遗憾的了。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我看过他三岁时所有的样子,所以,我不惧怕他长大会是什么样子。
要说还有遗憾,只有对自己。今年一句很流行的鸡汤叫做你成长的速度必须要超过你父母老去的速度。其实,父母在哪个年龄生了你也很重要。好羡慕那种父母还很年轻的人。这句鸡汤暂且不说了,毕竟能这么流行,已经说明一定问题。我突然发现的是,妈妈的成长速度也一定要超过孩子长大的速度。不然,你也会惶恐。就像此时的我。走出舒适区很难,却因为知道必须要走出去,所以,迎难而上才是唯一的选择。今晚跟闺蜜聊天,她送给我一句话:对待生命你不妨大胆一点,因为我们终究要失去它。这句话居然是尼采说的。醍醐灌顶的感觉,太适合我目前的心境。讨厌畏手畏脚的自己,那就去跨越。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这样的人,真的不帅,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