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开始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首先要明确这个问题里涉及的“婚姻”,不是任何现有律法(比如中国的婚姻法)里规定的婚姻。因为如果是已经被规定好的婚姻,那么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直接按照律法来执行就好了。
所以我们讨论的对象应该是一种想象中的“理想婚姻”。
在理想婚姻里,婚外情,也就是出轨,是否可以被允许呢?
如果你仔细思考这个问题的话,会发现其实这句话里面隐含着一个第三者,一个观察视角,即:这个问题就是是对谁来发问的?是当事人?是路边的吃瓜群众?还是整个社会,甚至是整个人类?
根据这些判断的对象不同,可以引发不同的假设,比如:在某段婚姻里的夫妻,他们互相允许对方出轨(参考:开放关系),那么作为一个旁边看戏的吃瓜群众,是否可以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呢?这个问题换成现实生活的例子就是,之前网络上有一些明星出轨,然后被网民疯狂吐槽……
如果,这些明星夫妻内部互相允许了对方的行为的话,那么普通人是否还应该对他们的出轨行为进行指责呢?
一旦普通人开始对他人的婚姻加以指责,事实上,他们就已经涉及到了他人的私人领域。假设这种干涉是被允许的,那么普通人也可以去指责那个明星更多的行为:为什么要买豪车豪宅,为什么喜欢吃草莓,为什么要12点以后才睡觉呀……
问题是,普通人是生他养他了,还是给他钱了怎么的,可以管这么多?
如果普通群众没有权利对他人进行指责,那么如果换一个指责的身份呢?比如是一个有责任感、受他人委托,希望世界得以更好发展的优秀公民代表?他是否可以对明星——一个公众人物——的不检点生活进行指责?因为他的出轨行为可能使得社会有伤风化,让整个世界的发展因此变得更糟。
但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出轨”也并不会让整个社会失控,以至于影响到人类群体的生存。古代中国社会就有纳妾或者逛青楼的行为,那些社会也并没有因此而走向灭亡呀。
想来想去,我似乎找不到一个强有力的理由,让一个人可以有权力指责“他人的婚外情”。除非,我想到一个唯一可行的基础,那就是:在某段婚姻里,夫妻双方,事先就此做了协定:不准出轨。
如果把“婚姻关系”比做一份商务合作的合同模板,事实上,这份模版里并没有包含独家合作的关系(虽然这一点和普通人的常识会有些出入)。所以,为了想要达到独家的关系,只能是在你审阅合同的过程中,在达成合作之前,事先提出明确的要求:需要签署独家部分的条款。
现实生活中,也确实有一些法律意识明晰的人会提前为此做出约定。而这一点也恰恰说明了,“杜绝出轨”并不是“婚姻”定义里的一部分……也许这个事实会让有些人出乎意料:生活中人们倍感重视的婚姻关系,竟然不是一个预设的独家关系。
😅😅
但是,我想说的是,“夫妻”关系,作为两个陌生人的关系里面最亲密的一种,它比“朋友”、“闺蜜”、“挚友”、“师生”、“同事”、“恋人”、“开放关系”……都要更加亲密一些。
虽然没有必要,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非要把独家的那部分协定,预设在某一种关系里面,那么比起所有其他的关系,最亲密的“夫妻关系”,应该是最合适的那一个。
随着现在人的生存能力变得越来越强了,婚姻失去了它最早先所拥有的辅助生存的功能,人们不用非要通过婚后的相互协作才能生存下去:单身、不结婚、保持开放关系、一辈子男女朋友,也都可以活下去的。在这种情况下,出轨也是一件更加宽松和容易被接受的行为。
但是,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有人愿意结婚,并且愿意去结那种放弃出轨可能的婚(独家关系),这大概就是他对那段关系的最大的认可了吧。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