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屠杀元凶的末日:南京审判大纪实(一)

日本投降后,中国在一些主要城市设立军事法庭,对2357名日本乙、丙级战犯进行审判。审判的结果是149名战犯被处以死刑,145名战犯执行死刑。

1946年2月15日,中国政府正式成立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任命石美瑜为庭长。

1946年12月31日,南京雨花台刑场,日军战犯鹤丸光吉被枪决。

南京军事法庭1946年6月开庭审判,判处南京大屠杀战犯谷寿夫、酒井隆、田中军吉、向井敏明、野田岩等战犯死刑,他们都是在南京雨花台刑场被执行死刑。

1947年4月26日上午,谷寿夫最后一次受审。检察官交给他3封家书,给予纸笔,让其复信。谷寿夫回完信后,写下了给妻子的最后遗言:“身葬异域,魂返清乡。” 行刑前,谷寿夫剪下自己十个指头的指甲和三束头发,装在用白手帕做成的小袋子里,并写下绝命诗:“樱花开时我丧命,痛留妻室哭夫君。愿献此身化淤泥,中国不再恨日本。”之后,谷寿夫被押往南京雨花台刑场,很多人前来围观。谷寿夫一枪毙命。据当年报道南京审判的《中央日报》记者容又铭回忆,谷寿夫临刑前面色死灰,双手颤抖。

向井敏明、野田毅的名字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他们就是在南京大屠杀期间进行杀人比赛的日本大兵。另一个令人发指的名字是田中军吉,他是谷寿夫部队的大卫中队长,连杀中国军民300多人。他们均被引渡至中国。

南京军事法庭外装有广播器。高音喇叭下,挤满了前来听公审实况的群众。在审理过程中,田中军吉、向井敏明一再抵赖进行杀人比赛的事实。

1948年1月28日,日军战犯田中军吉、向井敏明、野田毅等待处决,3人在行刑前获准抽最后一支烟。向井、野田、田中吸完烟后,被宪兵推往法场。他们步履蹒跚、弯腰俯首完全不见当年杀人时之所谓“英勇”。 行刑之前一霎那,三名杀人魔头举起手臂高呼军国主义口号。随后行刑枪手向他们后脑开枪,三人随即倒地毙命。

在审判战犯的过程中,很多战犯矢口否认自己的罪行。法庭就发动百姓检举战犯的行为,同时,用各种方式搜集战犯犯罪证据。

105万日军战俘之外,是200多万日本侨民。1945年9月30日,国民党陆军总司令部规定以“强迫”执行为手段,将日侨分地区、限期集中;严格规定集中时日侨所带物品的种类、数量,集中居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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