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青春里,总会有那么一两个扰乱你前进的过客。
7月23日 星期六 开学 距高考319天
“你男神今天打球又赤膊了。”
这是我最常听到的一句话。
我的高中,喜欢一个并不十分出色的男孩子,是一个众人皆知的秘密。我也并不出色,只是成绩稍微好一些。而他喜欢的女生,是一个爵士舞跳的很好看的人。
我的示爱向来是高调的,过年的时候,我在年级大群整点发红包,刷屏表白。
其实这也算是一种告别吧。我从高一表白后,便一直明目张胆的暗恋他。周一看他升旗,课间看他路过,中午看他打球。平日里舍不得浪费的时间,在他身上仿佛一文不名。他很高,我跟在他身后,刚好平视他的肩膀。他也有些黑,远远的比起来,与我的头发差不多一个颜色。我早已忘记当初喜欢他的原因是什么了,只记得他坐在操场上,双手撑地,阳光下肆意的样子很好看。
班级混排,他去了我的楼上。我们的距离,只是换了一堵墙而已。但我也知道,我们从来没有“距离”这个概念,一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而已。仿佛习惯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总喜欢做一些感动自己的事情。总觉得这样做了,心里便会舒服许多。
算是一种病态的执着,心中总要记挂着一个人,深夜里才能念着他的名字,睡得安稳。
在我的印象中,喜欢我的男神,是一件单纯而又美好的事情。喜欢听他唱歌,有些跑调但声音很好听。喜欢看他升旗,稳稳地在国歌结束,旗帜在顶端飞扬。喜欢跟在他身后,逆着阳光眯着眼,去肆无忌惮的感受有他存在的世界。
但我们最重要的事情终归是学习。我不知道怎样去忘掉一个人,去分出精力给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做一些愚蠢至极的事,向来是为我所不屑的。习惯了便是习惯了。我准备了一个本子,每天在上面写写画画,安静的诉说我那些众人皆知的秘密。写了很久,久到我以为我已经可以忘记他,去全身心的投入到高考之中。
我向来喜欢去欺骗自己,骗自己喜欢一个人,骗自己爱干某件事。这是一个十分好用的办法,能让我毫无保留地去为之奋斗。或许他也是,或许北大也是,都是我精神的寄托。我不求他们能够在现实中给我些什么,至少在我孤立无援的时候,我总能想起他们,让我真切的感觉自己还存在于这世间,而不是庄周化蝶般,漂浮在世间某人身上的幻影。
我在南京写下这些话,窗外的梅花开得正好。我向来觉得,南京才应是浪漫之都。盛夏斑驳的梧桐树在公路两旁撒着不属于这个季节的湿冷,一旁水流缓缓淌过。这是蒋介石对宋美龄的爱,充斥着金陵的每一个角落。我们的喜欢,稚嫩却也单纯。
高中时的我坐在教室里看着书,窗外树影微动。我抬起头看出去,悠扬的松针由下而上,直直的指向了他在的地方,此刻的他又是否同我一样,看着窗户发着呆,想着自己心中的那个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