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终为始”的一个原则基础是“任何事都是两次创造而成”。我们做任何事都是先在头脑中构思,即智力上的或第一次的创造(Mental/First Creation),然后付诸实践,即体力上的或第二次的创造(Physical/Second Creation)。
创办企业也是如此,要想成功,必须先明确目标,根据目标来确定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然后整合资金、研发、生产、营销、人事、厂房、设备等各方面的资源,朝既定目标奋力前行。“以终为始”往往是企业成功的关键,许多企业都败在第一次创造上——事先缺乏明确目标,以致资金不足、规划不周或对市场的解读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