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非洲》——那位有着金庸特质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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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否每位读过金庸的女子都会有这样的一个梦想:

侠肝义胆、柔情万千;

仗剑走天涯、纵马走天下。

想起自己小时候经常梦到的一个场景:

一群人在我身后拼命的追,而我玩命的跑。

突然面前一堵墙,我却纵身一跳,继续于墙头奔跑。而他们则在墙下我身后的某个位置喊叫。

再或者我爬进一个洞里得以逃脱此劫。但却从未有着金庸主人公般的幸运,识得某位高人、或者突获某秘笈,自此走上人生巅峰。

有时候,在梦中,却怎么也逃不脱,痛苦万分,意识渐清醒。继续入睡,在梦中改写这不好的结局。

这些,大约就是我小时候读金庸、读古龙的后遗症。

虽未心怀天下、虚怀若谷,却也从此种下了一颗侠女子的种子,持着一颗流浪的心。

这,也许是我爱《走出非洲》的原因。

就因了她的一句"我从前在非洲有个农场,就在恩贡山脚下",又因了她把情人埋葬于恩贡山的青山绿水之间,我便忽悠了老公、一家人去到了恩贡山上。满眼的风车、满身的冷风,吹的风车嘎嘎作响、而我却在寒战之中寻找。我自然是追寻不到的,于恩贡山的五座山峰之间,这无异于大海捞针。

但和爱人一起,去找寻她的情人,这多少却有了那么一丝的带有血色的浪漫。

凯伦·布里克森和金庸肯定是素未谋面的,两个时代、两个国度。

但她却完美具备了金庸想象中的人物的特质,一种女侠精神。

我们说"马上平天下,马下安天下"。

所不同的、凯伦的"天下",是她苦心经营、却依然营生不好的农场;

是她身边的老老幼幼的基库尤原住民;

是她的那些对她伸开怀抱的朋友们;

是她心心相映却偶尔狩猎的野生动物们;

是她的那些才情,她用打印机敲出来的那些文字、以及那些偶尔的画作;

是她的心灵的满足,她时常和前来拜访的朋友们通宵畅谈、亦或独坐于壁炉旁读着得之不易的书籍。

有人说,"她从非洲返回丹麦时,觉得是一种解脱,她所爱恋的非洲并非真实的非洲,而是一种象征,一片新的大地,一曲田园牧歌,而她单枪匹马,以弱女子的大英雄形象,救原住民于水火"。

这些,想来也只是某些传记作家理解的所谓真相。

真相如何,也许只有凯伦本人能够解说,而她的作品《走出非洲》却又多少代表了一些真相。

                                #侠肝义胆#

我想,凯伦的内心深处是有着一种侠女情怀的。

她可以在一战期间,带领牛车车队,押运军用物资,仅第一趟远门就走了三个月。

她可以在经营农场之时,在她的1000英亩土地之上,而保留有基库尤原住民的居住权。

她甚至可以在破产之际,纵马只身前往内罗毕多次,为这些原住民的居住地而和政府协商多次。

原住民是爱戴她的,把她视为正义的化身、苦难的避难所。

族里每遇棘手问题,他们都会不约而同的聚于她的房前,而她也往往视为己任。在此时,她便为法官,而她的裁决则是最为合理的结果。

她化身为医者,用她那并不太高深的医术来尽力的帮助每位原住民。而能力之外,则会转送至临近的医院。卡曼特便是她曾经最好的病人。

她的摆放在书架之上的咕咕钟,是基库尤孩子们的最爱,每当钟里的布谷鸟每小时跳出来报时之际,孩子们便会堵在她的门廊前,随后哈哈大笑,而她也随之会心一笑。

对于她的永别,原住民无视禁令,为她组织了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型恩贡玛舞会。她说这也是她在非洲多年第一次见识到的真正的恩贡玛。

而白人们,对于她是惺惺相惜的。

一位又一位的白人投奔于她,而她则会款情相待。

她为奔波的老努森筹备丧礼,为流浪的伊曼纽生援救物资。

她接待了亚洲来客--身份高贵的印度伊玛目;

她款待了那位极负盛名的"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温莎公爵。

在她破产售卖所有家私房产之后,而她的白人朋友们又自发从购买者--Richardson and Martins Agency手中重新购回她的故居,并捐赠于肯尼亚政府。故而有了凯伦故居博物馆。

而对于她的家私购买者,亦是自发退还至她的故居。故而如今的凯伦故居还依然保留有她居住时的面貌。

因为她曾经的1000英亩的农场、因为她的侠女风范,而有了现在内罗毕的凯伦区。这应该是对她的最佳怀念方式。

她虽未仗剑走天涯,却也纵马行天下,为了她的农场、为了她的情怀、为了她的那些朋友们。

                                #柔情似水#

几乎金庸笔下的每一位女主人公,都有着那份柔情,纵你英雄豪气万丈,却均被化为绕指柔。

这里,在非洲,凯伦亦如是。

在书中,她甚少提及她的丈夫。而在离婚之后,她的情人丹尼斯便入住她的庄园。书中,对于丹尼斯的描述,有着大篇幅的文字,占据了小说主体。

这么一位内心漂泊的大英雄形象,却独在凯伦这里有了停留。也唯有丹尼斯,激发了凯伦的女性柔情。

乘坐私人飞机、前往狩猎的丹尼斯在伊沃飞机失事,至此凯伦便再也没有等到丹尼斯的归来,

在丹尼斯向凯伦念出了那首他们一起讨论过的诗,随即他就永远离开了她,向她最后挥一挥手。

"我看到灰雁飞越平原,

野雁的翅翼在高空拍得响亮——

从天之涯到另一个天之涯,它们永不停步,

灵魂在咽喉处坚如铁石——

太阳车的轮副跌过叠翠起伏的山峦,清空无尽,

它们是横跨天幕的一条灰白缎条。"

"从天之涯到另一个天之涯,它们永不停步"。

丹尼斯从生之涯去往了死亡的国度,但他们却未曾停步。

凯伦把丹尼斯葬在了于住宅处即可对望的恩贡山上。

雨下了一夜,天不亮即动身上山确定墓地位置。

绵绵细雨依旧,她的脚步却未曾停留。

迷雾之间,内心怕是早就模糊了一片,那无处安放的满腔的似水柔情。

"让我以欢乐的方式,

吟唱我悲哀的谣曲;

你将不再为怜悯而来,

而会为欢乐而至。"

雪莱的这首《祈求》,安放了凯伦的柔情,安放了丹尼斯的祈盼。

从一个天之涯到另一个天之涯,他们却从未停止脚步。

                                    #优雅才情#

去凯伦故居,会发现凯伦的貌美。立体的五官,透着那份优雅,有着20世纪欧洲名媛的风范。

她也确为名媛。在丹麦,她的家族可谓富甲一方。

她曾在巴黎学绘画,至今在凯伦故居博物馆内依然陈列着她的画作。

她在写作上也极具才华,在非洲多年,却也从未中断。

1937年,《走出非洲》出版;1957年,她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却无缘得冠。

与她同时代的海明威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曾感言"如果奖项给了美丽的作家以萨克·迪内森(凯伦·布里克森),今天我会很高兴,很高兴很高兴……",这应该是对一个作家的最高评价。

参观凯伦故居之时,你会发现她的优雅,不仅仅在于其美貌;而在生活之中,她的优雅也无处不在。

她的几乎所有从丹麦海运而来的家具,只一件厨房餐具柜是在肯尼亚购买;

她的丰富了她生活的唱片机,旁边放置着她最爱的莫扎特;

她的从南非购买的棕榈树,并于同年、1917年栽种于房前。

20世纪的非洲大地,一片原始。

虽无自来水,却依然放置淡雅的面盆于卫生间;

虽无电话线路,却依然放置电话机于起居室。

她对于非洲细节的描写:那置于餐桌上的玫瑰花、那房前她常坐的石桌石凳、那增添情趣的咕咕钟、以及那院子里的犀鸟、还有那只自小养大的羚羊露露。

生活便是要如此的优雅从容。

在丹麦发行的1997系列钞票的五十克朗纸币上印有她的头像,她也是除王室之外、唯一一位两次出现在邮票上的人物。这些应该是对于她的优雅、她的才情的最真实的肯定。

就是这么一位集才华美貌、优雅柔情、侠肝义胆于一身的女子。

倘金庸得见其人,是否他笔下的女性原型将由夏梦而更改为凯伦。

我,也不过是痴人说梦,待得梦醒,却早已发现那颗侠女子的种子已生根发芽。

一如凯伦·布里克森,却也只是望其项背。

就是这么一位有着金庸特质的女子,让人惦念、却又无法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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