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交代下背景:我公司是某品牌中国区代理,而我的工作职责就是帮国内工厂采购海外零件。
去年9月,某客户下了个大单,又于今年1月中旬,取消原订单部分零件,最后只保留4620PCS的某个零件,交货期在4月5日。现如今都四月底了,要生产的时候,生产那边才意识到还没收到这个零件。
下午第一时间听到客户的反馈,我是凌乱的。紧接着查阅所有往来邮件及文件,为了问题的漏洞。反复审核后,问题可能出在日本。随即立马邮件日本,并各种罗列证据以此证明自己没有取消过4620PCS的零件。当客户又来质问,为什么该零件会凭空消失在某品牌系统里。我当即回问了句,每周发你最新的订单状况,你都不核对的嘛。电话那边的客户支支吾吾的,咬定一句,“但我们确实有下单啊,也没有通知要取消4620PCS啊。”听她口吻,我就明白没必要再和她纠缠下去了。
当下只有立即找日本协调。可发出的邮件迟迟没动静。我本不想越级,但实在逼得没办法,只能把邮件CC给日本的领导人员,以此引起重视(日本4月29日到3月5日都是放假状态,而客人的产品5月7日左右要上线,零件是由马来西亚工厂生产的)。
紧接着,我又去该品牌在上海办事处负责该客户的销售人员。结果那人处理方式确实不令人满意。都火烧眉毛了,还非得让走正规流程。电话那边说得头头是道,听得我都着急死了。果断中断了这个无效的电话。
总不能这么坐以待毙的傻等日本邮件回复。随即,我又拨通了该品牌上海办的销售主管的电话,寻求他的协助。当挂掉电话的那刻,日本终于是回邮件了。邮件中她没承认过失原因,只是简单粗暴的回复,她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单子就在系统消失了。她重新补了个4620PCS的单子到系统里。
之后的事情,就是我一直在日本新加坡和客户之间各种协调和沟通,这其中也牵扯到了交货期呀,付款问题呀,加之还有个五一小长假。经过一番协调沟通后,慢慢的也有了个解决的方案。此件事情后续还需要进一步的沟通协商处理的。
啰啰嗦嗦的写了这么多,不是想要抱怨什么。只是想从我、客户、某品牌上海销售、日本这四方对待整件事的态度,让我有了些许的反思。
1. 工作中责任的定位。
当我第一时间被告知此事时,我第一反应是赶紧核实是否过失在于我。确认过失不在于我之后(当然,现在再想想,其实从某种程度,如果抽空再核查下系统订单的话,或许也能从某种程度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当在反问客户为什么不核查订单状况的时候,她又开始推卸责任,说她又没取消这个单子。她的话也没错,只是就这么简单粗暴就撇开,又有点说不过去。
至于上海的销售,他代表的是该品牌的形象,他们是和该品牌绑在一起的,遇到特殊情况,如果还是按照常规流程来操作的话,不能帮忙客户特殊处理,我不认为这是负责任的表现。
对于日本,虽然没有明确承认自己的过失,但是至少他们已经有在找行之有效的处理办法。
特别要感谢的是新加坡积极得配合整件事(该零件是要从新加坡港口出的)。
在我看来,我对责任的理解是:一是指分内应做的本分;二是指没做好自己工作时应该承担的不利后果和强制性义务。其实也不难想象,为什么想要逃避责任,无非就是不想承担因为过失所造成的自我利益损失罢了。所以都在找一个保护自己并且站的稳的理由来规避所不愿承担的责任。我不能说这样做好还是不好。只是总觉得有些怪异。
2. 正常情况下,我们确实需要一套完善的流程来规划并约束我们的工作行为。但是遇到特殊状况并且很着急的时候,还是很有必要摆脱这些条条框框的束缚,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3. 对我自己说的,有些事情是不可以偷懒的。事情往往就是败在细节上,一个很小的问题没留意到,最后总是要花费很大的精力来弥补,并兴师动众的。所以日后,一定不能因为枯燥无聊而忽视了细节。
4. 找到一个能处理并解决问题的关键人物很重要。往往很多你以为的问题,在那些关键人物面前,有时候就是一句话的事。换到这个事件来看,起到关键作用的就那两个主管:上海办事处的销售主管和日本订单处理主管。
以上就是今天由于个人工作的插曲所引发的些许感悟,以此写下,用来提醒日后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