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在马云宣布退休百余天后,出清了淘宝网股权。
天眼查数据显示,1月4日,马云和谢世煌退出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股权备案,新增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唯一股东。
这意味着,马云“出清”了淘宝网股权。
天眼查数据显示,杭州臻希注册资本500万元,由杭州臻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和杭州臻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各持股50%。经股权穿透,张勇、赵颖、郑俊芳、童文红、邵晓锋5人各持有淘宝网络20%股权。
针对马云出清淘宝股权的市场传闻,阿里巴巴集团发布声明称:马云从未转让和退出淘宝的股份,也没有这个打算;这是任何公司管理过程中非常正常且普通的技术和法律层面操作;这样的调整,将进一步推进阿里巴巴管理的透明和公开。对公司的未来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资料显示,马云和谢世煌已5次转让“阿里系”公司股权。
包括2018年1月10日,两人退出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股东名单;同年5月23日,两人退出杭州阿里科技有限公司;同年7月16日,两人退出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同年12月27日,两人退出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2018年1月4日,两人退出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对此,《国际金融报》记者蒋佩芳和书乐进行了一番交流,贫道以为:
此举只是为管理层的交接,做前期铺垫,避免“乔布斯陷阱”。
某种意义上,这是马云退休计划的一部分,创始人的影响力过大,即使“退休”也会给继任者带来一些隐性压力。
因此,退出的意义,在于形成一种态势,即保证权力交接之后的一种管理稳定。象征意义更大于现实意义。
合伙人制度,需要在前面开路的人,作出“让渡”,否则后继者将难免束手束脚,甚至动辄“马云如何如何”。就好像永远不会有机会“退休”的乔布斯,至今依然是库克头上悬着的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
所谓“乔布斯陷阱”,就是创始人的影子,成为了整个公司的一种人格化存在,对于一个公司而言,在创业和走向成熟稳健的过程中,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存在。然而,一旦公司走向成熟,尤其面对交接班时,创始人的影响力,将使得继任者在做出决策时,面对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各种质疑,动辄得咎。
创始人=公司,并不利于创始人退隐后,职业经理人执掌公司,是为陷阱。
国内,联想之于柳传志,导致的接班不顺;京东等于刘强东等,在去年事件中出现各种剧烈波动;均为“乔布斯陷阱”的一种表现。
反而,求伯君作为金山的创始人,成功退隐,并一度通过雷军完成金山自身的蝶变,是为成功绕过“乔布斯陷阱”的一种做法。
马云这一“出清”举动,真的能成功规避“乔布斯陷阱”吗?我们拭目以待。
张书乐 人民网、人民邮电报专栏作者,互联网和游戏产业观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