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自身的路。
写下解读小说文字,证明我孤身走过一条来时路,于别人可能无意义,于自身却是卖力地跋涉,固执地相信,相信终究要到达一个位置。
哪里,我不确定。
抬头望前方,没有同伴;回首后看,依然没有来人。
每一个人走的,只能一条属于自身的路。
01.故事概括
托尼娅,为参加复活节仙人掌镇的礼拜,她要有一顶红玫瑰帽子。
一座铁路高架桥被烧毁,火车过不来,她的帽拿不到。她很烦恼。
爱慕她的两个男子,一位是牛仔皮尔森,另一位是牧羊人巴罗斯,他们想讨她欢心,决定连夜骑马到独木渡口买帽子。
可是,他们各自买来了一顶白玫瑰帽子,还是2年前的流行款。
回来路上,巴罗斯起歹心,枪伤皮尔森的肩膀,使得他人和马都倒在地上。
皮尔森的血染红了帽子,白玫瑰成了红玫瑰,最终赢得了托尼娅的心。
02.层次的画面感
托尼娅坐在埃斯皮诺萨农场小屋的台阶上,郁闷地拨弄着一根木豆树藤小鞭子。她眉头紧蹙,小嘴傲慢地抿紧,恨不得让所有人都察觉到她浑身散发的不快和悲愤。
这段话,画面的层次感处理得好。
一眼望过去,人物背景是小屋,所处位置是台阶,这是一个粗糙远镜头。
接着作者将镜头拉近,具体到人物,见她手上在拨弄树枝,再具体到人物内核,是一个紧蹙眉头的女孩。
我们写人物时,容易写得人物没背景,就如出现在沙漠,孤零零的一个人;还有就是写得人物没有动作,双手双脚和一个躯干,啥事都不做。都是不应该的。
0.3引领读者跟你上路
巴罗斯来到了草原尽头的狭长地带,向右扯了扯栗毛马的缰绳,驾着马儿优雅转向,经过教堂司事的平房,让它自己选路,马儿往一条干裂河床的方向跑去。过了河床,来到一座灌木覆盖的碎石山丘,马儿奋力攀登,终于前方就是光明地带,它得意地喷着响鼻,跑到了一处平坦的高原,放眼望去,春草勃发,草原上星星点点地缀着刚长出嫩绿春芽的牧豆树。
写文章,我们不论是叙事,还是写景,都是要将读者带入到你设计的事,或者情景中去,特别是写一路过的地方,新手就显得难处理,不知道怎么写好,可以分析一下别人的,再写一下自己的,对比着,修正着,可能就找到自身表达。
这里作者是先确定一个所处位置,进行一个动作,就开始走上新的路,写经过的平房、河床。
接着来到了山丘,马儿攀登,开始可以放眼眼前的一片景象,特别是结尾的处理,让读者一下子眼前宽阔起来。
04.先闻其声,后见其人
一阵马蹄声踢踏而至,随之而来的还有木制马鞭抽在树丛间的咻咻声,伴随着印第安科曼奇人的呼喝。眨眼间,威尔斯·皮尔森从小径右边树丛中疾驰而出,活像一只从深绿色复活节彩蛋里破壳而出的早熟的小黄鸡。
这是一段很抢人眼球的话,用了形象的拟声词,声声如听见。马蹄声“踢踏”,马鞭抽树丛“咻咻”,还有印第安科曼奇人的呼喝声,光听声音,读者都喜欢上这将出场的人。
更精彩的是,作者将他比喻成破壳而出的小黄鸡,读来,就有一个横空出世,还叽叽叫的小黄鸡,落在你面前。神了。
我尽可能每日解读一篇故事,将解读的写作视角句子,作为每日晨读。
我学习宣言是:步步前进,日日不止,自有到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