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科比退役了!之所以用听说是因为自从初二之后再就没怎么关注过篮球。初一我们男生都热衷于篮球,那时候谁会三步篮就是班级主力,我班初中有个大高个,是我们班唯一一个会三步篮的男生。高个上篮像大蛤蟆,助跑然后全力一蹦,奔向他的母蛤蟆篮筐。当年大蛤蟆是我们班绝对主力,以他帅气的仿生步伐上篮称霸一年七班男子篮球队。
大蛤蟆自诩是科比,穿科比湖人的黄球衣。现在想想喜欢科比真值啊,一件球衣能穿10多年。那时候我们男生总是自诩是某个NBA明星,他是詹姆斯,他是韦德,他是爱谁谁,大蛤蟆是科比。
但我不咋喜欢科比,不是因为大蛤蟆,原因有二。第一,因为他长的像四班的一个小混混,尖嘴猴腮,虽然高又壮,在初一小男孩里很挺拔,但长相像极了我私人幼儿园的一个猥琐同学,那个年代没有猥琐这个词,骂人的词汇很单一,仅仅局限于小“动物”,还没有向小“生殖器官”跨越。猥琐哥每天的爱好就是扣屁眼给同学闻,乐此不疲。我误闻过一次,从此以后我就抵触尖嘴猴腮的人。四班那个小混混同样尖嘴猴腮,最像科比的地方还是脑型,用我妈的话说就是:“一看就是小时候睡头没睡好,脑袋滴流圆的”。所以我也不太喜欢科比。第二,初中时候我黑瘦矮,课间操总站前排。其实从小学到高一也一直如此,我多渴望自己早点长高,这样在小学星期五下午就可以不用拉着女小矮子的干瘦的好像是洗衣服洗多了被洗衣粉侵蚀总是掉皮的红红的像极了乡巴佬牌鸡爪一样的手了,就可以摸后面如同泡椒凤爪一样白白胖胖的女生的小肉手了,就可以课间操体转运动多看看旁边心爱的女生和还有一个忘了什么运动能看她撅起来的屁股和露出我妈妈说小孩哪有的腰和白底粉花的纯棉内裤了。总之我长的矮,打篮就打后卫,我最崇拜的是比卢普斯,不是因为他长的像我睿智的大姨父,而是他个子不高,却是当年活塞先发五虎的领军人物。科比的角色是属于我班大蛤蟆的,我是比卢普斯!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熬夜看足球,抱着篮球就像小学时候掏了后桌男生的鸟被他追着满教室跑一样兴奋的抢占球场。但时不时的会想起那个坐我西北45度角方向的女生,她喜欢我逗她笑,喜欢听我唱歌,喜欢看我写的狗屁不通毫无逻辑的恐怖小说。我也喜欢看她笑,春风拂面真舒服,虽然后来我哥们一致认为她笑起来好像是熟大了裂开的西瓜,但我还是喜欢。虽然我没那么喜欢科比,但是看他退役了,就好像宣告我们的青春时代也随之而结束了。可我们青春时代的逝去并没有像科比宣告退役一样的仪式。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再也见不到那个姑娘脸上泛起曾经的笑容了。
潘小安shine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