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天,有点灰 (二)

天,有点灰

5

“我以后,是要去北京的。”
这句响亮的口号曾经彻底震撼了我,北京,那是什么地方,那是首都,那是长城,那是故宫,那是几千年的漫长文化。

上北下南,北京在地图的最顶端,那是东升镇人从来不敢想象的梦。
而花艳艳是去过且唯一去过北京的东升镇人,她不仅是去过,还在那里生活了很多年。

刚从北京回来的时候,镇上的人总喜欢去听她讲在北京的故事。
花艳艳展示着她从北京带回的成果:ipad4,摩托罗拉里程碑智能手机,COACH手包,DIOR香水,甚至还有CK内裤。
东升镇人津津有味的看着这一切:“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他们想着听完了,自己也相当于去了北京一趟。
而何水清就是这群人中的一员,从不跟人凑堆的人,每次都努力着,争取到前排的位置。
当花艳艳拿出CK内裤的时候,我发现,只有何水清一个人,背转身,剩下一张涨红的脸的背影。

然而,花艳艳故事的新鲜劲,并没有维持多久。
东升镇人听腻了,就开始出现了各种传言。

“谁能买得起200多块钱一条的内裤,还不是做那种事情。”胡子李的媳妇吹着枕头风,想把男人的魂召回来。
巷子口修鞋铺,60高龄的李长贵,抽得一手好的叶子烟:“听说她起初在北京做小姐,后来转成做了别人的小三,然后被当场捉奸。“话毕,把烟枪放到地上磕了磕,”你们想想,抢北京女人的老公,那可能么?”
“那家人在北京城很有势力,事情曝光后,花艳艳在北京就待不下去了。”
李长贵声临其境般诉说着,周围一堆人附和着。

很快,在东升镇,仍然相信花艳艳是纯洁这个事实的,就只剩下了何水清一个人。

因为东升镇人给了何水清一个文化人的名号,他就开始以文人自居,平时从不主动跟人搭话。
总是背着手,就一身灰布长袍,走路总是缓缓的。
据胡子李的男娃胡李子说,有一次,镇里开庙会,何水清中途尿急,本来是跑向场外的茅厕,中途发现了他,马上又恢复了平日里走路的姿态,脸虽然涨得通红,却仍显得从容不迫。
胡李子受到鼓励,继续说:"我就在茅厕旁守着,他出来的时候,长袍都湿漉漉的哩。"众人哄然大笑。


6

据巷口馄饨摊的胡老板说,何水清还是善良的。

他的善,体现在每当他中午出来吃馄饨的时候,总是能找出一些零钱给旁边要饭的人,胡老板说到:有时一块,有时五毛,不管多少,总是要给一些。
以至于,东升镇的要饭者们都有了经验,青龙巷成了他们中午的聚集地,每天就蹲在小楼的门口。有时候,他们还会为抢占有利的位置而争吵,因为人数太多,何水清给到最后,就没钱再给了。

何水清的善,还体现在一个事情上。何国柱的事情出了之后,尸体被警察运到镇医院验尸,因为何国柱没有家人在东升镇(确切来说,是家人都死了。),所以一直没有人来认领尸体,也就一直没办法下葬。
尸体在医院躺了整整两个月,是何水清主动捐了200块,给何国柱一家,找了个地方埋下。

这也可能是,何水清敢住进小楼的原因。

不过也有人有不同的说法。
李长贵说,何水清表面上看上去是做了一个好事,其实他心里明白的很,这个事情很明显是他赚了。
“他捐了钱,怎么会赚了呢?”周围的人很好奇。
“你们想想,他这相当于花了200块钱,和何国柱换了一个地方住。他给他们一家三口安置了,他才好名正言顺的住进去,这几年的房租又何止这两百块呢。”

众人恍然大悟,胡子李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文化人就是文化人,我怎么就没这个头脑。



7

虽然镇里的人,已经把何水清划为文化人,可是还是没几个人看的上他。
其中很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何水清基本上不和人聚堆,从不主动和人打招呼。
能让何水清主动的人,东升镇里只有一个,就是花艳艳。

根据胡老板的说法,何水清每天固定时间到他铺子里消费馄饨,是从花艳艳回来开始的。
花艳艳也是每天会睡到中午,然后去胡老板那里吃小馄饨。
是我亲眼所见,何水清每次见到花艳艳,都会脸红,平时一句话不说的人,却还是会鼓起勇气去招呼。
日上三竿,何水清背着双手,朝花艳艳走过去,点点头:“早啊。”

根据胡老板的回忆,花艳艳不是每次都会回应他。
遇到心情好的时候,她会应付一下,大部分的时间都装作没听到,这个时候胡老板就回出来解围,热情的把何水清招呼过去。
而每次她有回应的时候,何水清都会异常兴奋,点的馄饨也会点大份。

何水清曾经对我讲过:东升镇里面,我看得上的人,只有花艳艳。

“她和我是一类人。” 语气里充满些许傲气。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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