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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个特别的人
策划:箫凌「from Overture Studio/角一文化 」
姓名:李京
出生年月:1994年
星座:双鱼座
雌性,微胖,脸大。
Overture工作室/角一文化 签约原创创作者
作品:与青春有关的日子
文案:李京「from Overture Studio /角一文化」
看空间访客的时候,我使劲儿眨了眨眼睛,才确定没有看错。没错,是他,是我那个该死的初恋。
他在我这里的代号是somebody.认识他十一年,恋爱一年,纠缠三年,分别四年,再一次看到他的名字,还是会有好几个一刹那长的慌乱。
我想讲一个漫长的故事给你听。
那时候我还是个成绩优秀多才多艺的小姑娘,身后跟着一溜儿拿情书的小男孩,上台领奖的时候会用最骄傲的表情,拒绝别人的时候干脆利索。可是,他比我还拽。假如我会把男生给的情书目不直视地扔到地上,他绝对会把女生给他的先扔到地上再跺几脚,完了再加一口唾沫星子。有一天,或许那天阳光明媚,他传过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做我女朋友吧?”我想了大概有一秒钟,就在下面整整齐齐地写了个“嗯”,然后我们这两个骄傲得现在想想我都嫌弃的小朋友,就臭味相投地在一起了。
他教我叠纸鹤,吃臭豆腐的时候把香菜夹给我,带我喝了人生第一罐啤酒,还给我唱了首《爱你一万年》。
所以我现在觉得最浪漫的事儿就是有人愿意给我叠一屋子的纸鹤,我吃臭豆腐不放香菜,我再也不喝啤酒,我最喜欢刘德华唱歌时候深情款款的样子。有些人就是这样,不知不觉地就影响了你这一生的喜好。
那次他让我第二天提前来学校,说想看看我头发披下来的样子。结果第二天我睡过头了,来了学校后看见他满脸挂着臭豆腐。我写了张讨好的纸条传给他,结果被我们班主任逮个正着,过来就给了我肩膀一拳头。没办法,我们只好约下一天早上,但他还是臭着张脸。
那天回家我定了两个闹钟,用诺基亚手机又设了一个闹铃,还告我妈说班主任让去跑早操,我是文体委员得起带头作用,所以千万千万要把我拽起来。第二天,我早早起了床,扎了我最喜欢的蝴蝶结,屁颠儿屁颠儿跑去了学校。教室门还没开,我站在教室门口,冷得脚趾头缩成了鸡爪子,还死撑着不蹲下,生怕皱了我的新裤子。太阳正努力地升起,学校食堂的烟囱里,冒出怪兽一样的烟。
时间像煲的一锅浓汤,不温不火的。我低头盯着我的鞋,鞋尖有些褪色,它看起来好像有那么一丁点儿可怜。
“李,李京?”
切,原来是鼻涕臭虫木帅。“干嘛?!”我现在可没好心情对他。
“你,你是不是在等高末?”他吸了下鼻涕。
我瞟了他一眼:“关你什么事?!我说,你这鼻涕怎么比拧自来水儿还方便。”
他脸红了一下,嘿嘿了两声:“我是想告诉你别等了。昨天在厕所我听见高末和他们‘四大天王’的兄弟说,你昨天早上没来学校,那他今天也不来,要故意放你鸽子。”
烟囱里又冒出一只怪兽,“你,你说我就得信啊,你谁啊。鼻涕虫。”
“真的。我说的是真的。我,我可以发誓。”
他哪用得着发誓,高末是什么人我还不知道么,这就是他能干出来的事儿。可是事到如今我只能强撑着面子。
“你过来!”
“啊?”他靠近了一些。
“我告诉你,今早上的事不准告诉任何人,就当没见过我。”我知道我的泪要忍不住了。快他妈让我离开这。
“哦,哦哦。放心,我会为你保密的。”
我扭头就走,一路跑回了家,都忘了和他说声谢谢。我多骄傲啊,宁愿让高末误会我又一次失约,也不能让他知道我傻逼一样地等了他这么久。
故事的开始里就埋藏着结束的原因。两个骄傲的人,谁愿意放下尊严。
那是我最难堪的一次,虽然只有一个鼻涕虫观众。那个早上,让我第一次明白了人生有多漫长,和这漫长中要经历的期待与委屈。
初中三年,他勾搭了我们班所有有点儿姿色的姑娘。我百爪挠心却又无计可施。后来看到一句话,说什么“你走吧,记得回来就好”,我就安慰自己,嗯,他总会累了,总会回来的。我想,既然我不能阻止他找小三小四小五,那我最起码得摆出正宫娘娘的架子来,不惧所有的野花儿和小三儿。
然而我只猜中这开头,却没有猜中那结尾。浪子最终上岸了,可惜那岸不是我。
初三快毕业的时候,他和我们班一个姑娘在一起了。他说,李京啊,在她跟前,我总觉得想给她安全感,理所当然地想保护她。他还说,这次我会让你看到永远的。呵呵,有姑娘能让他永远?那我就把舌头咽了。
高中时他还是时不时地联系我,每当我自以为做好心理建设,再也不怕他的千军万马的时候,他却又一次攻下了我,不费一兵一卒。
我为他整夜不睡,蹲在宿舍楼道楼梯口抽烟,一根又一个根,恨不得死在烟雾里。楼道里静悄悄的,只有绿色的“安全出口”陪着我,那时候我就想,李京,你他妈真犯贱,让人耍一次还不够,次次都犯贱。可是真正经历过的人都能感同身受,这样爱着的我们,即便撞了南墙,也不甘心回头。高末是谁啊,我只不过是他身后忠实跟随的拥护者,他招一招手,我就丢盔弃甲,背景音乐还是义勇军进行曲。
大学生活还是来了,我以为这是一个崭新的开始。但是怎么说呢,夜深人静的时候,被一首歌触动的时候,车外的柳树擦肩而过的时候,总还是会想起他,他就像一块永远存在的疤,可能会随着时间淡掉,但依然一直在那里。他是你的过往,而过往,谁也打不败。
闺蜜说,你别骗人了,你根本就没摆脱他,要不然你怎么从不答应任何人?再说了,人家和现在的女朋友都好了几年了,你还等什么。
想不到吧,他们真的快让我相信永恒这样的词了。而我为什么从不答应别人呢?因为他们走路姿势不好看,写字不大气,穿衣太邋遢,皮肤不白净,而我这些标准又都是从他那儿来的。我总是想,我只不过没碰到更喜欢的,碰到了一定答应他。然而有高末在我心里,其他人就都不是上上选。虽然我不是处女座,但我也不愿将就。
正月的时候初中同学聚会,我被再三邀请。以我的人缘根本不该被大家念念不忘,甲乙丙丁也不过是想看看我怎么面对高末和他的现任。观众都坐好了,主角怎么能不出场呢?我前一晚做了面膜,穿上准备好的战衣,自以为无懈可击地出场,然而高末和他的miss.right只用十指紧扣的手就让我溃不成军。
几杯酒下肚,意识渐渐模糊,我静静不说话,余光却把他们看个完全。他为她理好衣服,他替她挡酒,他们
说话时情意绵绵,他是她一个人的。
路人甲凑过来,大概也喝多了,肆无忌惮地大声问我,李京,你是不是还是喜欢高末啊?高末早和我们说了,你高中时候还一直想和他和好来着。哈哈,你真痴情。
众人不做声,等我回答。刚才模糊的意识一下子清醒,我顿了顿,摆出最迷人的笑容,举起一瓶白酒,说,我要一口气喝了这瓶酒,这个问题就跳过行不行?
大家开始起哄,高末不说话,漫不经心地看着我。我拿起酒瓶,咕咚咕咚一口闷了。然后,然后我就没意识了。
相信我,我这辈子从没有比喝酒的那一刻更清醒过。我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我和高末完了,彻彻底底地完了。没有任何一段付出,应该搭上所有的时间,感情,以及尊严。
其实我们之间早就结束了,是我自己画地为牢,以为只要我还在原地,哪怕他走遍全世界,也总还能遇上我。我自以为是地把自己当成他的真命天女,做了一场单相思的美梦。然而在他的世界里,我充其量也不过是个尽职尽责的女配,却和所有的女配一样,总以为终有一天可以修成正果,成为光芒万丈的女一号。
是我忘了,伤疤虽然去不了,但终有一天它也会不痛不痒,成为我们长大的记号。我再没有几个十一年可以这么兢兢业业地爱一个人,也没有几个青春可以肆无忌惮地爱一个自己真正想爱的人。那些和他有关的故事,都是与青春有关的日子。
要问我青春是什么,我只能把这段十一年的故事,慢慢地讲给你。虽然人们在爱的道路上总是磕磕碰碰,但还是希望听故事的你能在这条路上全力以赴。
因为爱过,已经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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