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不喜欢,嘴巴会说谎,身体却很真诚

喜欢一个人的温柔是藏不住的。

“喜欢一个人,眼神就可以流露出来,眼里的星光是隐匿不住的。”

“看到喜欢的人,就会心跳加速,呼吸急促。”

“和自己喜欢的人说话,往往词不连句,不知所措。”

以上观点来源于大暖男硕硕,我以为这只是言情小说的夸张写法,却没想到会是一个人的亲身经受,还是一个朋友的。

不过,仔细想想,大硕硕的感受能代表一部分人。过了青春期,就很难体会那份怀揣真诚的清纯悸动了。至少,我本人是这样。


喜不喜欢一个人,嘴巴可以撒谎,但是身体却很真诚。

在电视剧《猎场》里,罗伊人对郑秋冬的感情执着而深沉,罗伊人的爱都藏在细节里,藏在行动上。

郑秋冬猎曲闽京,意料之外让曲闽京对他产生了信任危机,罗伊人机智利用张秋冬在地中海银行获奖感言的那段视频化解了曲闽京对郑秋冬的信任危机。

林拜老婆冯眷眷分娩,罗伊人为林拜朋友家人安排了休息室却把做事的名义给了郑秋冬。

你可以说你不喜欢他,但阻止不了你想为他做事,对他好的心。如果身体发射了这样的信号,证明你不但喜欢他,还想和他在一起。

红遍大江南北的《欢乐颂》里安迪就是最好的案例,她和奇点相互欣赏、敬仰,但是每次和奇点发生肢体接触的时候安迪都会有抵触心理,而且是本能的。

安迪不喜欢自己和人有身体上的接触,因为自己的身世,自己的经历,害怕不能融入群体。

但是安迪遇见了小包总,虽然嘴上说不想见他,拒绝小包总的各种“骚扰”,但是在行动上却不受控制。

安迪不但可以搂着小包总骑摩托,她还相当娇羞的依偎在小包总的怀里。

小包总不要脸皮的问安迪对自己感觉如何,安迪前一秒说:感觉你很烦,下一秒就投入了小包总的怀抱。

安迪出差,小包总突然出现,抱着她转圈,她并没有抵触,甚至还满怀笑意。

小包总在安迪家做早餐,一个背后杀,安迪没有抵触还满是享受。

前后两任男朋友,安迪接受不了奇点的触碰,但是对小包总却没有心理上的抵触,安迪对奇点,只是欣赏,对包奕凡才是爱情。

喜不喜欢,身体最清楚。

安迪和小包总在一起,看起来很放松,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充满着愉悦,用小曲的话说就是“浑身闪着金光。”


实习那会儿,和一位男同事的关系不错,下班一起约饭,自己都很难表述清楚当时的情怀,现在想想,觉得用“令人全身发麻的安全感”来形容当时的感觉还是蛮贴切的。

身边的同事、领导都认为我们很合适,对方有上进心,有责任心,对喜欢的人很上心,是个绅士,值得交往。

一起吃饭,他帮我夹菜,脑海里会浮现这是他用过的筷子,但是,出于礼貌,是不是应该吃完?但是默默念了抱歉。

过马路的时候他会是不是拉起我的衣袖,无疑的是安全,但是我胳膊还是下意识的慢慢挣脱了。

身上起疱疹在医院打点滴的时候,对方出于关心,在身边嘘寒问暖,的确很暖心,但是一直认为是在耽误对方的时间,逞强婉拒对方的好意,示例做个女汉子。

对于让自己身体真诚的他而言,以上心理,哪有什么以上?

一起吃饭,他帮我夹菜,都会觉得如此体贴的人照顾我,真是走了狗屎运,被幸福笼罩着。

脚烫伤了,他帮我一遍一遍涂抹患处,比我自己都要细心,生怕弄疼,伤在脚上,甜在心里。

不在一个城市,每次假期,他都要来看看我,千里迢迢,往往会拒绝,但是每次他出现在我眼前,都想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有些话,说出口未必能传递真实情愫,隐藏的真心话,却会用行动告诉全世界你的情意。

前后两人,站在局外来看,都是有为青年,但是后者能让我无形中打破生活所有的条条框框,感官打败理性。

我们已经不是生活在蹉跎岁月的年代,我们生活的时代车水马龙,人人内心躁动不安,爱情得不到锤炼,没有永恒。人人都渴望对方工作稳定,人品不错,相貌不错,家庭条件不错,双方互相接纳达就达到了结婚的条件,于是搭伙儿过日子。

因为越来越害怕自己的芳华逝去,越来越不愿听父母的催促,越来越多的朋友不理解自己,所以就找一个可以搭伙儿过日子的将就了,还不忘说服自己,日久生情。

但是,日子久了,双方不能包容对方,分离的人越来越多了。

亦舒说:结婚与恋爱毫无关系,人们老以为恋爱成熟后便自然而然的结婚,却不知结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人人可以结婚,简单得很。爱情,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别忘了,能够表达内心的就是肢体语言,喜不喜欢,让行动说话吧。

你的本能反应阐释了你恋爱的态度,反应了对方在自己内心的位置,甜言蜜语没有感官行为来的更准确些,用自己的感官解锁爱的密码。

和大硕硕的观点一致了,喜欢是藏不住的。

喜不喜欢一个人,嘴上不说,身体总会替你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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