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用打字来写文章,过去都是用笔耕种,手指上也都是多年刻下的勋章,记得鹿晗唱的勋章,也正是唱进心灵深处了。
我想写一本书,写自己的悲欢,写别人的离合,写虚幻的完美人物,写真真实实,有血有肉的故事……写我想写,做我想做。
看一本书上说,如果你想遇见一段传奇,首先你自己要成为一段传奇。我觉得确实如此,与其遗世独立的说自己不同流合污,远离世俗,不如脚踏实地,勤勤恳恳。说自己淡泊名利,一种人是境界极高,另一种人则是无能为力,消极避世,明明自己没有能力,偏要说是淡泊名利,不是虚伪是什么。
人和人之间就不能多一点信任吗?
我喜欢看励志的作品,因为可以让自己充满信心与活力,是那种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豁然开朗,其实生活不如意十之八九,没必要事事抱怨,谁不是那样走过来的,只不过每个人的方式不同罢了,一句话说“如果你感觉不到麻烦,那你离死不远了”每当我听到这,我就无比庆幸自己还活着。
如果我们把上天给我们的每一分苦痛当做甜蜜来享用,你就会欣然接受这一切。